張家口出臺金融“28條”重點支持新興產業發展
來源:未知 日期:2016-02-02 點擊:次
近日,張家口市出臺《改進和加強金融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出十個方面、28條措施,以切實發揮金融在京津冀協同發展、北京攜手張家口舉辦冬奧會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中的創新推動和保障支撐作用,進一步提升金融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助推張家口實體經濟快速發展。
持續加大信貸投放。《措施》要求各銀行機構加強服務實體經濟的力度,大力推行綠色信貸,對接綠色產業,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高端制造、新型能源、文化旅游、養老醫療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對提高銀行存貸比,《措施》也提出了具體要求,即2016年全市存貸比力爭達到71%,并持續保持全省先進水平。
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確保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遵循“三個不低于”: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幫助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問題上,各金融機構要針對小微企業特點,量身定制信貸產品,豐富信貸品種,滿足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同時,針對小微企業建立貸款風險補償資金、企業應急轉貸資金池等方面,也都提出了具體措施。
加快推進企業掛牌上市。在推進企業掛牌上市工作中,將加強與證券、股權交易機構、中介機構及證監部門的對接合作,為該市企業掛牌開辟快捷通道,逐步實現集中簽約、集中申報、集中審核、集中掛牌。爭取2016年掛牌上市企業新增10家以上,爭取實現主板上市的突破。
擴大債券和票據融資規模。圍繞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養老產業和城市停車場四類產業專項債券,及項目收益債券、小微企業增信扶持債券、“借新還舊”債券等,做好發債項目謀劃工作,2016年發債規模力爭達到10億元以上。組織推動大中型企業申請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鼓勵中小企業申請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力爭3年時間達到全省平均水平。
增強保險功能。發揮保險增信功能,建立農業保險與農業規模經營互促共進機制,釋放農險保單的抵質押潛力,盤活農業保險保單資源。爭取將燕麥、亞麻、谷子、葡萄等特色農作物納入政策性農險范疇。
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積極探索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等多種形式,以政府引導資金為推手,積極吸引民間資本參與,促進基金產業發展。通過設立引導基金、風險補償資金、財政貼息等方式,積極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和撬動金融資本、民間資金增加對實體經濟的投入。
加強對外合作交流。逐步構建該市與京津冀城市群金融合作的制度性框架,建立政府間、監管機構間的溝通機制,推動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和基金、租賃等方面的合作。同時,進一步擴大金融業開放,加強與京津冀和金融發達地區的對接合作,推動金融主體建設和金融集聚區建設。
深化地方金融改革。支持以市商行為主體組建金融控股公司。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組織,發展融資性擔保、融資租賃、典當、拍賣、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互聯網金融等各類金融業態。
加強金融生態建設。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社會征信、企業征信,選擇重點行業和領域建立信用記錄,并納入地方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對信用記錄良好的,在市場監督、政府采購、稅費繳納等方面給予政策性鼓勵。擴大失信企業黑名單制度和聯合懲戒實施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