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支持風電太陽能一樣支持儲能發展
來源:未知 日期:2016-06-08 點擊:次
由于儲能技術對改變人類能源系統和清潔發展意義重大,中國在儲能發展方面不能落后,應該盡快通過政策支持來縮小國際技術差距。一般來說,補貼與扶持的基本原則應該是:補貼政策應考慮補貼的有效性,以合理的方式和力度進行補貼,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和行業無序發展。
因此,首先需要明確在什么情況下需要補貼。對于儲能來說,目前需要補貼的主要理由有三點。一是儲能具有市場價格無法完全反映的正外部性,比如可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發展,能夠幫助降低高峰負荷,電網調頻,幫助消納可再生能源。對于外部性的補貼,補貼金額一般不高于外部性收益。二是對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初期需要大量研發投入。三是通過補貼政策擴大市場規模使企業實現規模經濟和降低成本,使產業最終能夠完全面對市場競爭。換句話說,支持儲能產業的基礎和補貼風電和太陽能發展的道理大同小異。
當前對儲能的科研投入和補貼爭議不大,但是,補貼政策不僅需要維護儲能設備廠商和儲能電站的利益,考慮擴大儲能的市場需求,促進儲能電站的發展,還需要考慮儲能的社會效益,以及促進技術創新和行業整合的有效性。不合理的補貼政策,不僅會扭曲資源配置,同時還容易使行業無序發展,企業患上“補貼依賴癥”。
筆者認為,推出相關扶持政策需要有如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首先,提出儲能補貼力度應能夠體現其外部性。因此,需要針對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補貼政策,避免“一刀切”。各地的能源資源稟賦不同,電力需求的負荷特性也不同,對儲能要求不一樣,采用“一刀切”的補貼方式容易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應根據各省電力市場的情況分別核算,計算出儲能能夠給各地電網帶來的調峰和輔助服務的外部性大小,再制定差異性的補貼金額。
其次,關于補貼資金的來源,電網應該承擔一定的成本。在初期,電網是儲能投入的最大受益者。但各地可再生能源發展程度不同,電網的負荷特性不同,儲能給電網帶來的收益也不相同,關于需求側響應和輔助服務補貼應根據各地電網的實際情況測算。此外,立足長遠,應利用市場機制來發現儲能輔助服務的價值,可以考慮建立競爭性的電力輔助服務拍賣市場,使儲能企業能夠公平地參與輔助服務的供給。
第三,應給出清晰的補貼退出機制,這個問題特別重要。逐步退出補貼的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隨著儲能裝機量的增加,其外部性的邊際收益是遞減的;二是隨著儲能技術不斷進步,其投資成本會逐年下降,通過制定合理的補貼退出機制,可以減少財政補貼壓力,更容易獲得公眾支持,同時倒逼儲能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比如說,對于儲能初裝補貼和電價補貼,可以考慮以2年為一個階段,逐步減少補貼金額,隨著國內外儲能技術趨同,取消補貼。
第四,儲能補貼應能夠有益于企業技術進步。對于享受補貼的儲能設施需要滿足一定的持續放電、工作頻率、循環壽命、轉換效率、反饋電網電量(結合分布式光伏)等指標。政府需要盡快制定出具體的技術標準,初期的標準應符合中國儲能企業的技術現狀,但需要有明確的儲能技術進步的路線圖,享受補貼的技術標準門檻應逐步提高,通過儲能的補貼退出機制以及技術門檻,可以倒逼儲能企業技術創新。
值得一提的是,應明確所有儲能補貼政策不僅針對儲能企業,對于電力用戶自儲自用的分布式儲能系統也應該同樣適用。對分布式儲能系統,一般是“自儲自用,余電上網”模式。除了度電補貼外,對于峰時的余電上網量,可以按峰時電價進行收購。對于居民用戶,由于交叉補貼的存在,目前的生活用電價格無法反映出供電的真實成本。以當前電價,居民用戶應該沒有動力進行儲能投資,所以應鼓勵各地根據居民用電的實際邊際成本,對居民用戶的小規模儲能制定更高的度電補貼標準,這對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展意義重大。
此外,政策支持需要有利于儲能行業的整合,這就涉及儲能相關的金融創新。政府需要考慮支持儲能產業發展的融資方式和金融服務政策。通過國內儲能企業之間的并購重組,鼓勵占據優勢地位的上市公司通過定增等方式籌集資金用于行業的整合,以形成儲能研發和生產的規模經濟。需要強調的是,國內的行業整合并不是不要競爭,而是為了集中力量參與全球市場競爭。國內儲能企業的最終競爭者應該是特斯拉、夏普、松下等具有雄厚技術積累的跨國公司,中國企業應抓住這些產業巨頭尚未深入中國市場的重要窗口期,加快技術積累和產業整合,以形成整體競爭力。
目前,儲能的核心問題是技術突破。建議政府考慮設置儲能產業基金,關注“產學研”結合,鼓勵創新型儲能技術進入到市場中,特別是鼓勵高??蒲袡C構加快科技成果轉化,這是中國儲能創業創新的重要方面。而對于初創型的儲能企業,則可以考慮由儲能產業基金進行股權投資,以配合引導風險投資等社會資本進入儲能研發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