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2-18 點擊:次
近期,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財政局發布《2022年度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包括12個2022年度高精尖資金重點支持方向。其中提出,要大力促進高精尖產業能級躍升,堅持分類分層精準支持企業創新發展,鼓勵支撐構建具有首都特色、高端創新引領的現代產業體系的高精尖項目落地投資,開展智能化綠色化技改升級,提高產業基礎水平和產業要素更新利用,持續增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動能和后勁。
重點方向
一、支持高精尖產業高端智能綠色發展
方向1:集成電路設計產品首輪流片獎勵,支持領域: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1.對開展多項目晶圓(MPW)首輪流片的企業,按照產品流片費用的50%予以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2.對開展工程產品首輪流片(全掩膜)的企業,按產品流片費用的30%予以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3.對在京代工的工程產品首輪流片(全掩膜)的企業,按產品流片費用的50%予以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方向2: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獎勵,支持領域:新材料生產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對符合《北京市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1年版)》(另行發布)中的新材料產品應用示范按照銷售額的一定比例分檔獎勵(其中,先進基礎材料、關鍵戰略材料不超過20%,前沿新材料不超過30%),單個產品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方向3:醫藥創新品種首試產獎勵,支持領域:藥品/醫療器械研發生產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1.對2021年10月1日以來,進入Ⅱ期臨床試驗及以后階段的1類、2類藥品,以及進入國家和本市的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優先審查程序或在本市獲批注冊的人工智能/應急審批醫療器械,且確定在本市產業化的給予獎勵。其中,單個創新藥品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單個醫療器械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2.對以上通過FDA、PMDA、WHO等權威國際機構注冊并在相應國外市場實現銷售的創新藥品或醫療器械,再獎勵200萬元。對合同生產組織(CMO)、合同研發生產組織(CDMO)平臺企業為藥品、醫療器械提供生產服務,2021年1月1日后首次交易合同累計履約金額(不含稅)不低于2000萬元的,按累計履約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3.對引進國外在研或上市品種在京生產并形成銷售,且2021年1月1日后累計銷售額(不含稅)不低于2000萬元的本市企業,按照合同金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品類獎勵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方向4:高精尖產品研發和應用保險補貼,支持領域:1.商業航天保險補貼:從事商業運載火箭、衛星研發、生產或發射經營等活動的企業;2.汽車芯片保險補貼:從事汽車芯片研發、生產活動,或采購使用、驗證相關汽車芯片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零部件、整車企業);3.智能網聯汽車測試應用保險補貼:從事智能網聯車輛或者系統相關科研、試驗,需要臨時開展智能網聯車輛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和商業化試點的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商業航天、汽車芯片、智能網聯汽車等領域的投保企業按照不超過相關保費的50%給予補貼。其中,商業航天單發(顆)產品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汽車芯片單筆保單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智能網聯汽車單車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1.5萬元,單個企業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方向5:重點投資項目貸款貼息,支持領域:工業或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1.對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在京工業重點產業或軟件信息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納統1000萬元(含)以上,且獲得銀行貸款的企業給予普惠性貼息。其中,固定資產貸款貼息率不超過2%,流動資金貸款貼息率不超過1%,單個企業年度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2.對總投資10億元(含)以上或具有全局性、戰略性,且獲得項目貸款的建設類重大項目給予貼息,貼息率不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中長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單個企業原則上年度貼息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3.對2020年1月1日以來,本市企業圍繞解決自主創新問題、提升供應鏈安全和保供能力、拓展符合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新賽道等方面完成并購行為,收購出資額不低于10億元,且獲得并購貸款的項目給予貼息,貼息率不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中長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貼息期限為最近1年,原則上貼息額不超過3000萬元。
方向6:先進制造業企業融資租賃補貼,支持領域:先進制造業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1.對承租單位已發生使用于項目研發、建設、生產但未經過補貼的融資租賃費用,按照不超過5%的費率比例分年度給予后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2.本次補貼期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獲得補貼部分不再重復支持。
方向7:老舊廠房更新利用獎勵。對在京企業在不改變用地性質的前提下利用老舊廠房開展先進制造業項目建設的,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具體標準另行發布。
方向8:“新智造100”項目獎勵,支持領域:制造業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對2021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竣工的,建設期不超過3年,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00萬元,滿足相關建設標準的智能化項目,按納入獎勵范圍總投資的一定比例分檔獎勵。其中,實施效果滿足《北京市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績效要求》的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獎勵比例不超過20%;達到北京“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標準的新建或技術改造項目獎勵比例不超過25%;獲評世界經濟論壇“燈塔工廠”及達到國家級“智能制造標桿企業”標準的新建或技術改造項目獎勵比例不超過30%,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方向9:北京市綠色低碳發展項目獎勵,支持領域:制造業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1.項目屬于以下情況之一,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納入獎勵范圍的總投資的30%:一是項目實施主體達到國家級綠色工廠、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含下屬企業)標準,空氣重污染應急減排績效評級B級以上(含績效引領);二是項目實施后單位產品能耗或水耗達到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先進值。2.其他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納入獎勵范圍的總投資的25%。3.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二、著力保持高精尖產業平穩發展
方向10:做優做強高精尖企業獎勵,支持領域:先進制造業、軟件信息服務業(僅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大類代碼64、65)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1.對上一年度由規模以下轉為規模以上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禁限目錄外的先進制造業、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以及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一次性最高獎勵30萬元,獲評“專精特新”的再增加獎勵20萬元;對當年度新建投產(開工)且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先進制造業企業,一次性最高獎勵50萬元。2.對上一年度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含)且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禁限目錄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以及上一年度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且營業收入突破1億元(含)的禁限目錄外的軟件信息服務業(僅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大類代碼64、65)企業,一次性最高獎勵50萬元,獲評“專精特新”的企業再增加獎勵20萬元。
方向11: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穩運行穩就業獎勵,支持領域: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一)工業企業穩運行穩就業獎勵。1.對2022年產值凈增量10億元(含)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5%,參保人員數量不低于上年度末的工業企業分檔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2.對2022年一季度產值凈增量2億元(含)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5%的工業企業分檔獎勵,最高不超過600萬元。(二)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穩運行穩就業獎勵。1.對2022年營業收入凈增量50億元(含)以上且增速不低于20%,參保人員數量不低于上年度末的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分檔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2.對2022年一季度營業收入凈增量10億元(含)以上,且增速不低于20%的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分檔獎勵,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方向12: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總體穩定,支持領域: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集成電路、氫能和燃料電池、智能制造與裝備、醫藥健康等5個領域的企業及整車生產企業。
支持方式和標準:(一)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獎勵。對京津冀范圍內首次納入產業鏈龍頭企業供應鏈,且首次簽訂(2020年1月1日后)采購合同后,實際累計履約金額(不含稅)在300萬元(含)以上,按實際履約金額的5%對產業鏈龍頭企業給予獎勵,對應每家供應鏈配套企業獎勵額度不超過300萬元,單個產業鏈龍頭企業年度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二)汽車整車產業鏈協同獎勵。對京津冀范圍內首次納入在京整車生產企業供應鏈,且自首次簽訂(2020年1月1日后)采購合同后,實際累計履約金額(不含稅)在3000萬元(含)以上,按實際履約金額的5%給予整車企業獎勵,對應每家供應鏈配套企業獎勵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單個整車企業年度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1億元。
申報時間與流程
1.2022年高精尖資金采取“敞口申報方式”,本批申報時間為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可在2022年2月14日至6月30日登錄“北京通企服版APP-一體化申報平臺-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發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的通知-立即申報”入口填,按照填報指引對相關企業信息及對應材料進行申報。
3.申報方向1、方向2、方向3、方向4、方向5中的普惠性貼息、方向6、方向7、方向8、方向9的,須經所在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