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浙江省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申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11-07 點擊:次
各市經信局:
為貫徹落實“二十大”報告關于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著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的有關精神,深入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工程,充分發揮龍頭企業構建產業鏈生態圈的作用,有效應對全球產業鏈重構和國際產業分工體系調整帶來的嚴峻挑戰,根據《浙江省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護鏈實施辦法》,現就組織開展第三批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及申報主體
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以下簡稱企業共同體)是以產業鏈龍頭企業或關鍵環節主導企業牽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橫向同類企業、科研院所、高校,以優化產業鏈企業分工與協作,提高產業創新能力、產業鏈主導能力、供應鏈暢通能力、市場拓展能力、集成服務能力為共同愿景,通過協議(或契約)方式組建的新型產業組織形態,實現產業鏈關鍵技術自主可控和安全高效發展的目標。申報主體為產業鏈龍頭企業、關鍵環節主導企業、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系統集成服務商等。
二、申報領域和目標
面向“415X”產業集群、標志性產業鏈和本地優勢產業,重點圍繞集成電路、智能計算、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網絡、空天一體、第三代半導體等未來產業,以及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等領域組建一批企業共同體。支持企業共同體實施一批協同創新項目,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支持企業共同體轉化落地一批產業化項目,加快新興未來產業發展;支持企業共同體聯合實施一批智能制造、綠色制造項目,提升系統集成綜合服務能力。
三、申報條件
1.牽頭單位。企業共同體牽頭企業須是在省內注冊登記的行業龍頭企業或產業鏈主導企業,或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系統集成服務商,應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有較強的資源整合與協調能力。原則上要求牽頭企業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不低于10億元(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系統集成服務類不做硬性要求),一般應建有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鼓勵鏈主企業、雄鷹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等主體結合本行業發展需要,牽頭組建或參與企業共同體建設,并積極吸納省外企業、國外相關企業加入企業共同體。
2.產業規模。企業共同體所涉領域產業集聚度高,有較完整的產業鏈,主要產品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省內相關產業總規模原則上不少于100億元,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可適當放寬要求。申請企業共同體的主要成員單位不少于5家,組建后應吸引更多企業加入共同體。
3.簽訂合作協議書。企業共同體主要成員單位(含牽頭單位和依托單位)需以產業創新發展和服務能力綜合集成的內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為基礎,制定企業共同體建設方案并簽訂協議書,明確共同體協作內容及目標、組織機構及運行機制、共同體成員任務分工等。(具體要求見附件3)
四、政策支持
鼓勵企業共同體圍繞產業鏈安全、供應鏈穩定、技術成果轉化、服務能力提升開展全方位合作,開展產業鏈協同創新、產業化合作、核心技術產品推廣應用、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項目合作等活動,以提升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服務鏈的協作水平。對企業共同體及牽頭企業在申報國家產業基礎再造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對滿足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省技術創新中心等建設條件的企業共同體,優先支持創建。優先推薦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類企業共同體參與未來工廠、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項目建設,優先面向行業推廣其優秀解決方案和技術裝備。
五、其他要求
請各市經信局統一組織推薦,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將推薦行文附匯總表、創建申報表、共同體協議書、企業共同體實施重點項目計劃表各一式兩份報送省經信廳(紙質材料+電子檔,匯總表和項目計劃表以excel表格格式通過釘釘報送),協議書中,成員單位可以分別簽章。
省經信廳技創處聯系人:王冠,電話:0571-87058112;李紅軍,電話:18968041257。
附件:
1.推薦匯總表
2.創建申報表
3.企業共同體協議書
4.企業共同體合作項目計劃表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