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丨一文讀懂中小科技型企業:瞪羚、獨角獸、專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業等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7-22 點擊:次
一文講清:獨角獸企業、牛羚企業、瞪羚企業、專精特新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新三板、創業板、科創板企業。
獨角獸企業
獨角獸企業一般指成立不超過10年;總估值>10億美元以上,少部分估值超過100億美元的未上市企業。 因其名在神話中,獨角獸形如白馬,額前有角,代表高貴、高傲和純潔。故得此獨角獸企業名稱。獨角獸企業不僅是優質和市場潛力無限的績優股,商業模式更是幾乎很難被復制。2024年4月28日舉行的中關村論壇全球獨角獸企業發布大會中《中國獨角獸企業發展報告(2024年)》顯示中國共有獨角獸企業369家。中國獨角獸企業數量超過全球獨角獸企業數量的四分之一,近一年多來新晉獨角獸企業67家,369家獨角獸企業分布在16個領域,人工智能和集成電路領域數量領先,獨角獸企業覆蓋了全國47個城市,“北上深廣杭”集聚超六成,北京以114家的數量位居全國首位。 從行業看,中國獨角獸企業分布在16個領域,人工智能、集成電路、醫藥健康、新消費、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數量分列前五位,合計占比56.4%。人工智能、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是平均估值最高的三個領域。
牛羚企業
牛羚企業是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連續兩年銷售額年均增長30%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這類企業被視為具有高成長性和強大的生命力,能夠克服重重困難,頑強發展。故得此牛羚企業名稱。牛羚企業需要滿足連續兩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30%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這類企業通常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能夠持續進行技術研究與技術成果轉化,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研發實力。
瞪羚企業
“瞪羚企業”是指創業后跨過死亡谷以科技創新或商業模式創新為支撐進入高成長期的中小企業。“瞪羚企業”就是高成長型企業,它們具有與“瞪羚”共同的特征——個頭不大、跑得快、跳得高。故此得名瞪羚企業。這些企業不僅年增長速度能輕易超越一倍、十倍、百倍、千倍以上,還能迅速實現IPO。通常一個地區的瞪羚企業數量越多,表明這一地區的創新活力越強,發展速度越快。認定范圍主要是產業領域符合國家和省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涵蓋新興工業、新一代信息技術(含大數據、物聯網與云計算、高端軟件、互聯網)、生物健康、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節能環保、消費升級等領域。 瞪羚企業的認定標準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略有差異,但通常要求企業成立時間不長,且近幾年的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較高。例如,中國的瞪羚企業認定標準要求企業成立不超過5年,且近三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此外,瞪羚企業還須滿足一些定性指標,如具有良好的生產經營、納稅和信用情況,以及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的發展原則等。而且瞪羚企業有的可能會發展成為獨角獸企業。
專精特新企業
“專精特新”,是指企業具有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的發展特征。通過引導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活力和發展動力,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并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基礎,在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和產業技術基礎等領域,培育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專精特新“小巨人”,引導成長為制造業單項冠軍。
“專”是指采用專項技術或工藝通過專業化生產制造的專用性強、專業特點明顯、市場專業性強的產品。其主要特征是產品用途的專門性、生產工藝的專業性、技術的專有性和產品在細分市場中具有專業化發展優勢。
“精”是指采用先進適用技術或工藝,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過精細化管理,精心設計生產的精良產品。其主要特征是產品的精致性、工藝技術的精深性和企業的精細化管理。
“特”是指采用獨特的工藝、技術、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產的,具有地域特點或具有特殊功能的產品。其主要特征是產品或服務的特色化。
“新”是指依靠自主創新、轉化科技成果、聯合創新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方式研制生產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其主要特征是產品(技術)的創新性、先進性,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較高的附加值和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截至2024年,中國已累計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2.4萬家,其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2萬家
培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且屬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重點培育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或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產品。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綠色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二)專項條件。
1.經濟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達70%以上;主導產品在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國內細分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3.創新能力。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下同)2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三)分類條件。
1.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000萬元,同時滿足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實繳)8000萬元(含)以上,且研發投入經費3000萬元(含)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50%(含)以上,創新成果屬于本通知“二、重點領域”細分行業關鍵技術,并有重大突破。
隱形冠軍企業
隱形冠軍是指長期專注于某一細分行業產品的研發、生產和經營,具有較高市場份額的中小企業。它們通常不為公眾所熟知,但在細分市場上占據絕大部分份額,其產品、服務很難被模仿和超越。申報條件:登記注冊,成立3年以上,無重大安全生產、質量、環保事故發生和不良誠信記錄。年企業營業收入應在1000萬元以上,近三年年均銷售收入增長率高于10%,利稅率高于行業平均水平10%,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的3%以上。 主導產品在細分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前10位,且全省前3位。采用獨特的工藝、技術、配方或特殊原料進行生產(或提供特色化的銷售服務),企業細分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關鍵性能指標處于國內同類產品的領先水平(不同區域細則要求會有差別)。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它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有助于:
促進企業科技轉型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創新、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可以提高企業美譽度,說明負責人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說明企業是國家重點支持的具有高成長性的企業,具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
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a.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降低10%,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
b.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提高企業市場價值
證明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端技術開發能力,有利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
提高企業資本價值
政企采購優先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
新三板上市加分
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可以在新三板上市過程中加分。
其他
申辦瞪羚企業、政府專項資金必備的前提資質。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8%的部分,準許稅前扣除。
銀行收緊貸款政策時,高新企業可申辦無抵押信用貸款。
評分標準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30分
企業擁有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不含商標)。
[說明]
1.由專家對企業申報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進行評判。
2.同一知識產權在國內外的申請、登記只記為一項。
3.若知識產權的創造人與知識產權權屬人分離,在計算知識產權數量時可分別計算。
4.專利以獲得授權證書為準。
5.企業不具備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須要有6個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者1個發明專利或者6個實用新型專利。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30分
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需五項以上
[說明]
1.同一科學技術成果(專利、版權、技術使用許可證、注冊的軟件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在國內外的申請只記為一項。
2.購入或出售技術成果以正式技術合同為準。
3.此項評價可計入技術訣竅,但價值較小的不算在內。從產品或工藝的改進表現來評價技術訣竅等的價值大小(企業可以不披露具體內容)。
4.技術成果轉化的判斷依據是:企業以技術成果形成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須要有12個技術開發合同或者12個技術服務合同或者12個銷售合同(分別針對不同產品)
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
(2)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
(3)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
(4)設有研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
(5)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注:以上五個小項全部齊全后,才能拿到20分
成長性指標 20分
此項指標是對反映企業經營績效的總資產增長率和銷售增長率的評價(各占10分),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總資產增長率=1/2 (第二年總資產額÷第一年總資產額+第三年總資產額÷第二年總資產額)-1。
銷售增長率=1/2 (第二年銷售額÷第一年銷售額+第三年銷售額÷第二年銷售額)-1;
注:總資產和銷售每年是遞增的,才能達到最高20分
認定條件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3月聯合發布了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如下: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新三板企業
企業一板通常是指主板市場(含中小板),企業二板市場則是指創業板市場。相對于企業一板市場和企業二板市場而言,有業界人士將場外市場稱為三板市場。三板市場的發展包括老三板市場(以下簡稱“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場(以下簡稱“新三板”)兩個階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則是在老三板的基礎上產生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新三板上市的作用: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后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1.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漢四個城市的高新園區企業。
2.新三板上市公司凈利潤最好在1000萬以上。
3.新三板上市公司最好有自己的發明專利,最好是兩高六新類公司。
4.在北京中關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漢,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場外交易市場。
新三板暫時分為兩層:基礎層和創新層。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于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于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萬元;股本不少于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于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于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于50人。
滿足上述規定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最近12個月完成過股票發行融資(包括申請掛牌同時發行股票),且融資額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或者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對外擔保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利潤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諾管理制度完備;公司設立董事會秘書并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取得全國股轉系統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無論對于創新層還是基礎層股票,投資新三板都有可能為投資者帶來巨大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巨大風險,這也是新三板市場設置較高的投資者準入門檻的重要原因。
創業板企業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1]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開頭。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于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
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企業掛牌上市。宣告資本市場正式進入全面改革的“深水區”,創業板2.0揚帆起航。
準入門檻
(一)合格投資者
1、自然人
(1)客戶賬戶內前一交易日日終資產總值(含資金、證券、基金、券商理財)在500萬以上;
(2)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含新三板交易經驗)。
2、一般法人
注冊資本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法人或實繳出資總額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合伙企業。
3、特殊法人
集合信托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或券商理財產品、其他監管部門認可的產品或資產。
(二)受限投資者
公司掛牌前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已參與新三板交易的股東。
科創板企業
科創板(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Board; STAR Market) ,是由國家主席習近平于2018年11月5日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宣布設立,是獨立于現有主板市場的新設板塊,并在該板塊內進行注冊制試點。
《實施意見》強調,在上交所新設科創板,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于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和制造業深度融合,引領中高端消費,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是提升服務科技創新企業能力、增強市場包容性、強化市場功能的一項資本市場重大改革舉措。通過發行、交易、退市、投資者適當性、證券公司資本約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長期資金等配套措施,增量試點、循序漸進,新增資金與試點進展同步匹配,力爭在科創板實現投融資平衡、一二級市場平衡、公司的新老股東利益平衡,并促進現有市場形成良好預期。
2019年6月13日,科創板正式開板;7月22日,科創板首批公司上市;8月8日,第二批科創板公司掛牌上市。
2019年8月,為落實科創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科創公司)并購重組注冊制試點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購重組制度,規范科創公司并購重組行為,證監會發布《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
科創板上市要求包括提高研發投入金額、發明專利數量、營業收入增長率以及核心技術專利數量。具體而言,科創板對企業的上市要求進行了以下調整:
研發投入金額:將“最近三年研發投入金額”由“累計在6000萬元以上”調整為“累計在8000萬元以上”。這一調整反映了科創板對企業研發能力的更高要求,旨在鼓勵和支持那些在科技創新方面有持續投入的企業。
發明專利數量:將“應用于公司主營業務的發明專利5項以上”調整為“應用于公司主營業務并能夠產業化的發明專利7項以上”。這一變化強調了發明專利的質量和產業化能力,鼓勵企業將研發成果轉化為實際生產力。
營業收入增長率:將“最近三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由“達到20%”調整為“達到25%”。這一要求提高了對企業成長潛力的期望,旨在吸引那些具有較高增長潛力的科技創新企業。
核心技術專利:將“形成核心技術和應用于主營業務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50項以上”調整為“形成核心技術和應用于主營業務,并能夠產業化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50項以上”。這一標準的變化進一步強調了核心技術的重要性和產業化應用的可能性,鼓勵企業擁有更多的核心技術專利。
這些調整共同構成了科創板對企業上市要求的新的約束條件,預計將影響眾多企業的上市計劃,同時也體現了科創板對科技創新企業的支持和鼓勵。
上市條件
代辦作用
新三板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