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立法推動紡織服裝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構建紡織服裝現代化產業體系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8-12 點擊:次
為推動我市紡織服裝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構建創新驅動、文化引領、責任導向的紡織服裝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千億紡織服裝產業集群,建設紡織服裝產業強市,我市擬制定出臺《汕頭經濟特區紡織服裝產業促進條例》(簡稱條例)。目前,該條例(草案送審稿)正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 按照國家、省關于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部署要求,參照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建設紡織現代化產業體系行動綱要(2022—2035年)》,結合我市紡織服裝產業發展基礎,條例(草案送審稿)提出構建紡織服裝現代化產業體系。
針對我市紡織服裝企業較為分散的現狀,為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條例(草案送審稿)明確“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創新驅動、合作共贏”基本原則,明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職責,提出設立專家咨詢機制,并充分調動行業組織和社會力量。
條例(草案送審稿)主要設置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區域布局、產業集群和園區建設、鼓勵合作、園區推進和數據庫建設、培育招引、商貿和會展、品牌培育、標準體系、檢測和認證、綠色制造等內容,破解產業發展過程中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
明確市紡織服裝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每五年會同市相關部門組織編制紡織服裝產業發展規劃。
突出產業發展重點及細分重點領域,重點突出科技創新、研發、創意設計、服貿會展等領域,規劃打造先進紡織服裝產業集群和產業園區;建立健全紡織服裝企業梯度培育機制,形成產學研用協同聯動、大中小企業合理分工、上下游產業配套銜接的產業格局;加速時尚服裝服飾、紡織服裝新面料、印染及后整理、智能紡織印染裝備等高效集約和綠色發展的產業園區建設;鼓勵研發、設計、外貿綜合服務、會展、策展、直播等服務機構以及平臺型、渠道型、供應鏈管理型貿易企業入駐產業園區、各類采購基地和展會。 條例(草案送審稿)明確加強產業鏈的合作,補足產業鏈缺失的短板。
鼓勵產業園區圍繞紡織服裝產業開展合作,吸引國內外紡織服裝企業在特區設立企業總部和功能性機構;支持企業針對產品、質量、服務、技術、品牌、拓展國內外市場等開展對外投資與技術研發合作,增強競爭力。
重視產業發展動態信息的掌握,明確主管部門應牽頭建立紡織服裝產業基礎數據庫,動態掌握紡織服裝產業和企業發展情況,研究制定政策舉措,指導和促進紡織服裝產業健康發展;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圍繞紡織服裝產業鏈,每年梳理更新紡織服裝企業圖譜和產品供給能力清單,制定招商引資重點類型清單,開展產業鏈招商,鞏固優勢產業,補齊短板弱項,推動產業鏈向上下游延伸。
明確產業展示和品牌拓展措施,規定了服貿會展方面的建設,突出展示平臺和銷售新渠道及走出去參展的細分重點;鼓勵紡織服裝企業挖掘潮繡、珠繡、抽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精髓,將東方美學、潮汕傳統文化融入紡織服裝品牌建設,培育兼容產業特性、現代潮流和僑鄉特色的時尚優質品牌,增強紡織服裝品牌的差異化和時尚化。 為驅動我市紡織服裝產業高質量發展,條例(草案送審稿)以強化科技創新為動力源頭,明確采取產學研合作方式,共同開展研究開發、成果應用與推廣;引導企業儲備布局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知識產權和標準必要專利;鼓勵紡織服裝企業融合發展。
鼓勵行業內合作和跨界合作,鼓勵吸引國際國內優質時尚設計團隊入駐園區和企業,驅動紡織服裝產業時尚化發展;通過設計大賽等推動成果轉化。
針對我市紡織服裝產業教育培訓體系薄弱以及高端人才稀缺等問題,條例(草案送審稿)提出建立人才培育體系,支持紡織服裝企業引進培育高端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鼓勵紡織服裝企業申報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創新實踐基地等。 在要素保障方面,條例(草案送審稿)提出建立定期評價機制,明確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定期開展紡織服裝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制定要素資源配置及相關財政支持措施。
重點突出紡織服裝產業用地要素,明確利用村鎮廢舊廠房通過工改工方式,解決困擾企業的使用年限、補辦手續、解決產權等用地問題,或者利用改造成紡織服裝產業園。
除了解決產業用地問題,借此規定有望吸引現有企業參與及關注本條例,產生聚人氣的效應,營造促進產業發展的濃厚氛圍。
同時,創造產業促進的良好環境,從用能、人才保障、企業家培養、知識產權保護、行業協會服務、促進溝通、優化營商環境等要素保障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