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 創新驅動新發展 改革激發新活力
來源:未知 日期:2018-02-22 點擊:次
西安高新區27年的發展歷史,就是依托自主創新實現跨越發展的創業史。為了加快西安高新區“聚力‘5882’實施三次創業”戰略的順利實施,全面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新片區建設,西安高新區結合新的發展目標,對2015年5月發布的“1322”加快創新驅動政策體系進行升級迭代。2月15日,正式研究出臺“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聚力五八八二,實施三次創業系列政策”。通過設立每年20億元的三次創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總規模200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引導基金,在千億級產業培育、高端要素聚集、投資環境優化等方面給予企業和機構全方位支持。
據悉,高新區此次發布的政策體系也可簡稱為“5+N”三次創業政策體系:“5”代表的是新的政策體系以成為西安“科創大走廊”、“金融金三角”、“軟件名城”、“西部硅谷”、“軍民融合創新”五大領域為引領;“N”代表的是支撐西安高新區成為五大領域引領者的N項政策舉措。本次發布的政策具體包括:《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政策》《“領創八條”》《加快金融業發展政策》《金融支持產業發展政策》《科技企業梯度培育政策》《優化創新創業環境政策》《支持總部企業發展政策》《加快高層次人才聚集政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專項政策》。
三次創業政策體系,旨在把高新區建設成為創新體系完備、創新能力強大、創新產業發達、創新人才薈萃、創新環境優良的科技新城,使創新成為高新區發展的核心驅動力。它為大家描繪出了西安高新區未來發展的新路徑、新舉措。高新區也將以此次發布會為契機,不忘初心、繼續前行,為加快推進世界一流科技園區建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不斷提升高新區作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布局中的核心價值,并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為西安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提供強勁動力。
1
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若干政策(主要條款)
第一條鼓勵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
1、對申請的國內發明專利的企業,每件最高獎勵4000元。申請PCT專利的企業,每件最高獎勵2萬元。獲得國際專利授權的,每件最高獎勵10萬元。
2、新成立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年專利申請代理量超過1000件的機構,每家最高獎勵300萬元。對技術經理人機構,每家企業或機構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第二條促進技術交易和科技服務
1、對技術合同交易額實現增量的企業,每家每年最高50萬元獎勵。
2、支持區內企業購買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服務產品目錄內機構提供的專業化科技服務,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第三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
1、對通過國家及西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最高給予30萬元獎勵。
2、對提供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的中介機構,最高給予每年50萬元獎勵。
第四條支持創新型產業公共服務平臺
1、對新獲批的各類創新型平臺,最高獎勵100萬元。對于兩院院士設立院士工作站,給予100萬元無償資助。對于企業新建產業化平臺,最高5000萬元投資支持。
2、對研發中試平臺,最高獎勵100萬元。對檢驗檢測服務類平臺,最高獎勵50萬元。對年度交易額1000萬元以上的各類電商平臺,最高獎勵100萬元。
第五條支持標準化
1、對主導和參與制定各類標準的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對獲批國家、省、市標準化試點單位的企業,最高獎勵20萬元。
2、對獲得陜西省或西安名牌產品稱號及通過省、市名牌復審認定的產品稱號,最高獎勵5萬元。
2
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關于加快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主要條款)
第一條加快金融機構聚集
1、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金融機構,給予最高1億元獎勵。
2、對區內法人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到異地設立直屬分支機構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3、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法人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區域性總部以及法人金融機構的職能總部、運營總部、后臺服務中心等自建、購買或租賃辦公用房的,給予最高500萬元購房或房租補貼。
4、對金融租賃公司按融資額,給予每家最高300萬元獎勵。
第二條鼓勵各類投資基金業企業發展
1、對規模2000萬元以上的天使基金,最高按照基金規模的2%給予單支基金最高1000萬元的落戶獎勵。
2、對投資基金類企業,按業績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第三條促進地方類金融機構發展
1、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地方類金融組織,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給予最高600萬元獎勵。
2、對地方類金融機構自建、購買或租賃辦公用房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購房或房租補貼。
3、對地方類金融機構,按業績給予連續五年最高300萬元獎勵。
第四條支持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發展
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金融中介服務機構自建、購買或租賃辦公用房的,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
第五條積極吸引高端金融人才
1、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法人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區域性總部、投資基金業企業和地方類金融機構,年工資性收入50萬元以上的高管,連續3年,給予每人最高50萬元的工作生活補貼。
2、新獲得CFA(注冊金融分析師)、CFP(注冊金融理財師)、FRM(金融風險管理資格認證)、ACCA(特許公認會計師工會會員)等專業資質的金融從業人員,給予每人最高50萬元的工作生活補貼。
3
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科技企業梯度培育政策(主要條款)
第一條在孵企業支持方式(營業收入0-500萬元)
1、在孵企業每年最高獲得20萬元房租補貼,最多支持3年。
2、在孵企業進行天使輪融資,最高支持200萬元。
3、在孵企業最高獲得50萬元市場拓展獎勵。
第二條雛鷹企業支持方式(營業收入500萬元-2000萬元)
1、優秀雛鷹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
2、雛鷹企業累計最高獲得100萬元研發費用獎勵。
3、雛鷹企業參加國際交流與合作累計獲得最高15萬元獎勵。
第三條瞪羚企業支持方式(營業收入2000萬元-1億元)
1、對經認定的瞪羚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2、對于研發費用較上年度增長的瞪羚企業,給予每家企業最高30萬元獎勵。
第四條科技小巨人企業(營業收入2000萬元-5億元)
科技小巨人企業最高獲得1000萬元投資性支持。
第五條獨角獸種子企業(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
1、獨角獸種子企業成長為獨角獸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2、獨角獸種子企業每年最高獲得100萬元風險投資獎勵。
3、獨角獸種子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每年最高100萬元支持。
4、獨角獸種子企業參與國際分工,每年最高支持100萬元。
5、獨角獸種子企業進行融資,每年最高100萬元支持。
6、獨角獸種子企業進行品牌建設,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4
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支持總部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主要條款)
第一條總部企業落戶獎
對落戶高新區的總部企業,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給予最高3500萬元獎勵。
第二條總部企業貢獻獎
按照總部企業近三年產值情況,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第三條總部企業效益獎
按照總部企業近三年業績增幅,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第四條總部企業進步獎
對母公司設立在西安的總部企業首次被評為中國500強企業的,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世界500強企業,給予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總部企業連續三年獲評中國500強或世界500強企業,再一次性獎勵500萬元、1000萬元。
第五條總部企業投資獎
對總部企業在本地新增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關鍵性技術更新等投資,按投資額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第六條總部企業上市獎
對總部企業在國內滬深主板、創業板、新三板和境外市場上市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融資服務政策
對區內各類金融機構當年向總部企業貸款超過5億元的,給予金融機構最高300萬元獎勵。
第八條支持總部企業轉型升級
對總部企業升級為區域、全國、亞太區總部的,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九條支持銷售型、研發型和結算型總部企業快速發展
1、對年銷售額10億元以上的銷售型總部企業,給予最高650萬元獎勵。
2、對年技術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總部企業,給予最高320萬元獎勵。
3、對年資金結算金額100億元以上的結算性總部企業,給予最高26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
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實施創新券的政策暨“領創八條”
創新券申領條件:每家區內企業每年創新券最高補貼50萬元,國家(含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每年創新券最高補貼100萬元。
第一條鼓勵知識產權創造補貼
對通過采購中介機構服務申請知識產權的企業,按照企業實際購買專業服務金額的75%給予補貼。
第二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
1、對通過采購中介機構服務進行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輔導的企業,按照企業實際購買專業服務金額的75%給予補貼。
2、對通過采購中介機構進行西安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輔導的企業,按照企業實際購買專業服務金額的75%給予補貼。
第三條鼓勵采購科技服務
建立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服務產品目錄。支持區內企業購買目錄內機構提供的企業培訓、研發設計、技術轉移、檢測驗證、知識產權、評估認證、產品檢測、取得生產許可證等專業化科技服務,按照企業實際購買專業服務金額的75%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
第四條鼓勵企業進行綜合信用等級評價
對于選擇經陜西省信用工作辦公室認定的信用服務機構進行綜合信用等級評價的企業,給予購買信用服務費用100%的資金補貼。
第五條高端人才公寓及在孵企業房租補貼
對于符合高新區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參照人才政策劃分標準),凡入住人才公寓的,按照每套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租金減免。對于符合高新區“在孵企業”,入駐非管委會及下屬企業自建物業的,給予50元/平米·月房租補貼,最高每年補貼20萬,最多支持3年。
第六條國際交流合作與開拓國內外市場
對雛鷹企業、獨角獸種子企業參加經備案的國內外相關專業行業展會和招商活動的,給予每次參加國外展會或招商活動的最高支出費用70%的補助,給予每次參加國內專業展會和招商推介活動的最高支出費用30%的補助,單次補貼額度最高15萬元,每家企業累計最高支持100萬元。
第七條支持企業參與國際分工
對于獲得世界500強企業授予的優秀供應商等獎項的獨角獸種子企業,每個獎項給予獎勵10萬元,每年最高支持50萬元。對于在高新區組織召開世界500強企業全球供應商大會的獨角獸種子企業,給予活動費用50%的補助,以創新券最高支持100萬元。
第八條加強綜合扶持
支持獨角獸種子企業的創新產品進入高新區政府采購目錄。每年針對獨角獸種子企業免費組織1-2場專場招聘會,幫助企業招引行業高端人才。對于通過獵頭公司招引高端人才的獨角獸種子企業,按照實際發生的中介費用給予50%的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支持50萬元。
6
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關于金融支持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第一條降低企業債務性融資成本
1、科技企業進行債務融資每年最高獲得100萬元貼息獎勵。
2、合作金融機構進行債務融資最高獲得400萬元風險補償。
第二條鼓勵企業借助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
1、擬上市掛牌備案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最高獎勵200萬元。
2、擬上市掛牌備案企業實施員工股權激勵最高獎勵50萬元。
3、企業上市掛牌,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780萬元。
4、企業在資本市場進行再融資最高獎勵200萬元。
第三條促進科技股權投資
1、引進境內外資金設立產業子基金,高新區引導基金按照子基金總規模最高可出資20%參股子基金。
2、創業投資機構投資高新區在孵、雛鷹、瞪羚企業的,每年累計最高獎勵300萬元。
第四條推動投貸聯動試點
1、試點銀行開展的投貸聯動業務中的貸款如發生風險,獲得最高500萬風險補償額。
2、試點銀行投資子公司在高新區進行項目投資,每年風險補貼最高500萬元。
3、試點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業務增長情況,最高獎勵100萬元。
第五條鼓勵企業投保降低經營風險
1、企業每年可獲得最高20萬元科技保險保費補貼。
2、企業每年可獲得最高50萬元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
第六條大力發展融資租賃
1、融資租賃機構根據實際業務,按融資總額1%,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獎勵。
2、融資租賃機構實現增資,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第七條深化信用體系建設
1、企業進行綜合信用等級評價,獲得購買信用服務費用100%的資金補貼。
2、信用優秀企業獲得一次性10萬元獎勵。
第八條鼓勵拓展金融影響力
對舉辦金融高端論壇、專業會議等活動的,最高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7
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優化創新創業環境政策
第一條吸引國內外知名孵化器公司入駐高新區自有物業房租全免,非自有物業給予5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補貼。
第二條孵化器拓展創新創業空間,給予一次性最高300萬元獎勵。
第三條孵化器提升孵化能力,經認定每家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
第四條對于投資高新區在孵、雛鷹、瞪羚企業的投資機構,按照實際投資的比例,給予每家機構每年最高300萬元獎勵。
第五條機構建設與運營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最高獎勵70萬元。
第六條龍頭企業購買創新創業企業產品及服務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第七條各類雙創主體舉辦創新創業活動最高獎勵200萬元。
8
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關于加快高層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
第一條頂尖人才獎勵
給予國家“萬人計劃”、“千人計劃”入選者最高獎勵200萬元。
第二條企業高層次人才獎勵
1、給予高新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創新基地的設站單位3年內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補助。
2、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核心管理和研發人才,3年內給予每人每年最高3萬元補助。
第三條技能人才獎勵
對于獲得國家、省、市級前六名獎項的優秀技能人才最高獎勵5萬元。
第四條鼓勵人才引進
對于為高新區培養和引進國家“萬人計劃”、“千人計劃”入選者的單位、中介機構等,給予20萬元/人的獎勵。
第五條優化高層次人才配套服務
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高層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給予高層次人才公寓市場價格75%的租金補貼,同時優先安排其高中以下子女入學。
9
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關于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專項政策
第一條國有軍工科研院改制過程中形成的重大項目落戶高新區的,最高獎勵1000萬元。
第二條對與高等院校、研究院所設立企業化的軍民融合方向研究機構,最高獎勵100萬元。
第三條對獲得軍貿出口訂單的企業,按合同額最高獎勵300萬元。
第四條對獲得國家資金支持的國家級軍民融合重大項目,最高獎勵300萬元。
第五條對企業申請軍工資質“四證”,新獲得軍工資質的民營企業,按每證獎勵50萬元。對保密資質升級的企業,獎勵10萬元。
第六條支持民營企業承擔軍品科研、生產、維修、檢測任務,每年每家最高獎勵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