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區融入秦創原平臺助推高質量發展支持科技創新的獎補實施細則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5-31 點擊:次
01
為貫徹落實《榆林高新區融入秦創原平臺助推高質量發展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榆高新管發〔2021〕207號)關于支持科技創新的獎補政策,制定本細則。
02
申報主體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工作機構和內部管理制度,正常生產經營,信用良好,具備相關的資質和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事業單位、研究機構,其中重點支持高端精細化工、新材料、氫能、智能制造和現代服務業等產業方向。
1.納入國家高新區火炬統計范圍;
2.在高新區注冊、依法納稅;
3.為高新區提供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和開發應用關鍵技術。
03申報獎補范圍和金額
1.科技型企業培育
1)對首次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登記的給予5萬元獎勵,連續三年認定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登記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
2)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重新認定、復審的視同為新認定。同時鼓勵榆林高新區以外的高新技術企業新遷入園區注冊,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30萬元。
3)建立重大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后補助機制,對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且研發投入強度超過5%(以火炬統計核定為準)的企業,支持額度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稅務核準發生的研發費用10%確定,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4)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瞪羚企業、省級瞪羚企業、省級潛在瞪羚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補貼獎勵,潛在瞪羚企業成長為瞪羚企業,按照瞪羚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不再享受潛在瞪羚企業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補貼獎勵。
5)支持科技型企業上市。對在主板或科創板上市的科技型企業給予1000萬元補貼獎勵。
2.科技創新載體建設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市級科技孵化器一次性分別給予其管理機構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孵化器建設資金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市級眾創空間一次性分別給予其管理機構8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眾創空間建設資金資助。上述孵化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后第二年開始實行考核制度進行運營補貼,國家級孵化器、眾創空間考核優秀的分別給予運營補貼100萬元、50萬元,考核為良好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考核為優秀的給予運營補貼50萬元、20萬元。上述孵化機構每孵化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每引進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3.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1)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四主體一聯合”校企聯合研發中心等研發機構和各類科技創新平臺,一次性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的建設經費資助;對各類國家級創新平臺在高新區建立分中心并注冊落地實體運營的機構一次性給予建設經費100萬元。
2)支持園區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在高新區聯合共建的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的現代產業學院、新型研發機構,對其實施的科研項目予以重點支持。鼓勵園區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按照企業實際投入的20%確定,最高補貼200萬元。
3)鼓勵全國各科技服務機構為高新區企業提供認定輔導服務。對每年幫助區內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5戶(含5戶)以下的科技服務機構,按照每戶2萬元獎勵,幫助認定5戶以上的,按照超出部分,每戶獎勵4萬元。
4.支持科技成果轉化
1)鼓勵企事業單位以榆林高新區作為推薦單位進行科技成果認定登記申報,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獎勵;獲得陜西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獎勵;獲得榆林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2)鼓勵進行國際專利申報,對通過PCT方式獲得授權的國外專利,每項給予10萬元的支持。
3)鼓勵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對本年度通過技術合同認定的按照其技術交易額3%的比例進行獎勵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5.優化創新創業生態
1)支持企事業單位、研發機構承擔國家、省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對在高新區實施的國家、省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給予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對普通高校在校生或畢業五年內的本科及以上創業者的創業項目(簡稱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資金扶持。對經評審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給予1萬元至5萬元的資金補助,用于創新創業培訓補貼、項目孵化和設備購置等,對于規模較大、成效突出的項目可連續給予科技計劃項目支持。
04申報主體須提交以下材料
1.榆林高新區科技創新獎補申請表(見附件1)
2.承諾書(見附件2)
3.申報主體的資質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有第三方出具的企業近一年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和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近一年的繳稅證明;
3)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
5)企業其他榮譽證書;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4.證明材料
1)取得行業認證、專利授權、各級項目立項、各級科技創新平臺、產業技術聯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各級科學技術獎、各級科技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項目路演等活動名次的,需提供科技部門下發的文件或專業機構下發的認定證書;2)申請技術合同登記獎勵的,提供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核證明和技術合同相關發票(發票金額不低于合同額30%)等材料;
3)參加各類展會的,提供相應發票、車票等材料;
4)其他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05申報和審核程序
1.由榆林高新區科技創新局發布申報通知。
2.申報單位向高新區科技創新局業務科室提交申報材料,業務主管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初審匯總。
3.科技創新局經局務會議研究篩選后與財政局進行會審提出會審意見報管委會批準。
4.高新區財政局對獎補項目審核后撥付申請單位。
06
申報單位因自身原因誤過當年申報的,不再追溯獎補。
07
申請單位對獎補資金的使用依據《榆林高新區融入秦創原平臺助推高質量發展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榆高新管發〔2021〕207號)規定執行。
08
本細則由高新區科技創新局、高新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09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來源:榆林高新區科技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