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青島高新區關于振興實體經濟 鼓勵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5-24 點擊:次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振興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鼓勵高新區制造業企業做大做強,結合高新區工作實際,根據《青島高新區關于振興實體經濟鼓勵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青高新管〔2022〕13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各項政策資金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簡便操作、注重實效的原則,所需資金由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安排。
第二章申報事項第三條鼓勵企業高速發展
對年度營業收入凈增超過10億元(含)的企業予以300萬元獎勵;7億元(含)至10億元的企業予以200萬元獎勵;4億元(含)至7億元的企業予以100萬元獎勵;2億元(含)至4億元的企業予以60萬元獎勵;1億元(含)至2億元的企業予以30萬元獎勵;5000萬元(含)至1億元之間的予以10萬元獎勵。
(一)申報條件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企業年度匯算清繳營業收入確認名單撥付)。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82020765
第四條培育企業發展梯隊
自政策發布之日起,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且年營業收入正增長的企業,分別給予其高級管理團隊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獎勵。在獲得更高級別獎勵時,給予差額部分獎勵。
(一)申報條件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企業年度匯算清繳營業收入確認名單撥付)。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82020765
第五條支持企業倍增發展
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含)到3億元,承諾3年內營業收入均為正增長且實現年均增幅不低于25%的企業,按照區內制造業營業收入口徑增量的2%予以獎勵;
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在3億元(含)以上,可承諾3年內營業收入均為正增長且實現年均增幅不低于25%的企業,按照區內制造業營業收入口徑增量的2%予以獎勵;或承諾5年內營業收入均為正增長且實現年均增幅不低于15%的制造業企業,按照區內制造業營業收入口徑增量的1%予以獎勵。建立倍增企業動態培育庫,企業訴求可“一事一議”。
(一)申報條件
1.上一年度企業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的申報主體;
2.企業需與高新區管委簽訂《青島高新區企業倍增計劃協議書》
3.與管委簽訂協議或備忘錄且在執行期內的企業不執行此條政策。
(二)申報材料
1.青島高新區倍增企業資金申請表;
2.企業協議基數年及企業履行協議年份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3.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相關情況一覽表;
4.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申請年度的完稅證明(以入庫時間為準);
6.其他申報材料。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82020765
第六條鼓勵企業升規納統
對當年新增并納入統計范圍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累計
30萬元獎勵(納統當年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納統次年及第三年年營業收入正增長的企業每年給予10萬元獎勵)。
(一)申報條件
1.符合上述條件的申報主體;
2.首次實現年度升規納統或月度納統的工業企業。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認定文件和企業年度匯算清繳營業收入確認名單撥付)。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82020765
第七條鼓勵企業開展技術改造
對于獲得市級綜合技改獎補和小微企業創新轉型項目扶持的企業,按市財政獎補資金的50%給予獎勵。(對于投資500萬以上的技改項目須為納統在庫項目才能申請區級獎勵)。企業所獲區級技改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一)申報條件
1.獲得市級綜合技改獎補的申報主體;
2.獲得市級小微企業創新轉型項目扶持的申報主體;
3.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須提前納統入庫,且入庫項目類別為技術改造項目。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相關認定文件撥付)。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68686909
第八條鼓勵企業推廣應用工業機器人
對購買使用工業機器人產品的企業,根據上級獎補資金給予50%配套獎勵。其中對購買青島高新區企業生產或集成的機器人產品的企業,再根據上級獎補資金給予50%配套獎勵。配套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獲得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工業企業“機器換人”項目。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認定文件及企業申報市級資金時提報的材料撥付)。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68686559
第九條全面打造智能制造標桿企業
強化標桿引領、示范帶動,對新認定為國家、省、市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若已享受下一級獎勵,在獲評更高級別認定時,給予差額部分獎勵。
(一)申報條件
新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智能制造標桿企業。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認定文件撥付)。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68686559
第十條鼓勵企業綠色低碳發展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綠色制造、綠色數據中心等示范項目或榮譽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對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項目給予綠色信貸等金融支持。
(一)申報條件
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綠色制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綠色數
據中心等示范項目或榮譽稱號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認定文件撥付)。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68686559
第十一條支持企業發展服務型制造
鼓勵企業聚焦主業,持續提升自主研發、工藝改進和服務型制造能力,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分別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獎勵。
(一)申報條件
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新認定的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認定文件撥付)。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68686559
第十二條鼓勵企業建設創新平臺
一、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若已享受下一級獎勵,在獲評更高級別認定時,給予差額部分獎勵。
(一)申報條件
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認定文件撥付)。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68686559
二、對新認定的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山東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青島市小企業產業園分別給予30萬元獎勵。
(一)申報條件
1.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主體;
2.獲得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認定的青島市小企業產業園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相關認定文件撥付)。
(三)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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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支持企業堅持專業化發展
一、對新認定為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專精特新”企業、青島市隱形冠軍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30萬、30萬元獎勵。同時獲得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山東省“專精特新”榮譽稱號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獎勵。對新認定的營業收入1000萬(含)以上的青島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一)申報條件
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市級專精特新企業、青島市隱形冠軍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相關認定文件和企業年度匯算清繳營業收入確認名單撥付)。
(三)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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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若已享受下一級獎勵,在獲評更高級別認定時,給予差額部分獎勵。
(一)申報條件
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不含復核企業)和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新認定的省級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不含復核企業)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認定文件撥付)。
(三)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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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推廣應用首臺(套)創新產品
企業新獲得山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的,根據市級獎補資金給予50%配套扶持。支持企業經省級及以上認定的首臺(套)裝備及關鍵零部件在政府項目中首購首試。對本區企業購買應用區內企業新認定的首臺(套)產品,按購買價格(不含稅)的30%給予購買方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一)申報條件
1.獲得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項目的申報主體;2.購買并使用區內新認定的首臺(套)產品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材料
1.獲得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項目的申報主體,可以“免申即享”;
2.購買并使用區內新認定的首臺(套)產品的申報主體,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青島高新區關于振興實體經濟鼓勵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
2.申報單位責任承諾書;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僅購買并使用區內新認定的首臺(套)產品的申報主體提供);
4.購買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的銷售發票、銷售合同(銷售發票和合同中所標明的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與認定產品名稱和規格型號一致);
5.付款憑證;
6.其他申報材料。
(三)政策咨詢
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工業和信息化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68686559
第十五條鼓勵工業互聯網生態建設
對新認定的市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智能(互聯)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按照市級財政資助額度給予1:1配套獎勵。
(一)申報條件
獲得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市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智能(互聯)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線項目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認定文件撥付)。
(三)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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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鼓勵企業推進兩化融合深度發展
一、支持企業在設計、制造、管理等關鍵環節,部署推進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方面的改造升級,重點對企業在網絡、工業軟件、系統集成等年度內完成投資50萬元以上的竣工(上線)項目,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其中采用注冊地為高新區的企業提供的自主研發并獲得相關資質認定的產品或服務,補貼比例按照相關采購合同實際發生額上浮10%單獨計算。
(一)申報條件
獲得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兩化融合”項目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認定文件及企業申報市級資金時提報的材料撥付)。
(三)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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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選擇獲批青島市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的企業進行兩化融合改造的投資50萬元以下的竣工(上線)項目,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獎勵。
(一)申報條件
1.選擇區內獲批的青島市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進行兩化融合改造的申報主體;
2.項目申報年度內在網絡、工業軟件、系統集成等方面完成投資50萬元以下,且項目申報時已上線(竣工);
3.合同成交金額應符合市場行情,當成交價明顯高于市場同類價格時由第三方機構進行專業審核。
(二)申報材料
1.青島高新區關于振興實體經濟鼓勵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
2.申報單位責任承諾書;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購買相關服務的銷售發票、銷售合同(銷售發票和合同中所標明的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與認定產品名稱和規格型號一致);
5.付款憑證;
6.其他申報材料。
(三)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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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加大場景示范應用獎勵
培育“未來城市”場景示范項目,對入選青島市“十佳場景示范”的,按市財政獎補資金給予1:1配套獎勵。對獲評山東省“現代優勢產業集群+人工智能”、5G試點示范的項目,每個給予50萬元獎勵。
(一)申報條件
獲得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省級“現代優勢產業集群
+人工智能”、5G試點示范項目的申報主體;獲得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符合“5G十佳場景示范”、“人工智能十佳場景示范”項目評選標準的申報主體。
(二)申報方式
免申即享(根據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認定文件撥付)。
(三)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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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支持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建設
對獲批青島市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鼓勵賦能中心對區內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評價診斷服務,每完成一家數字化診斷并簽訂改造協議的,給予賦能中心5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一)申報條件
1.獲得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認定的青島市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的申報主體;
2.被診斷企業為在高新區注冊的企業。
(二)申報材料
(1)青島高新區關于振興實體經濟鼓勵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
(2)申報單位責任承諾書;
(3)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僅被診斷企業提供);
(4)數字化診斷改造協議原件及復印件、發票;
(5)被診斷企業出具完成診斷的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完成診斷服務的材料;
(6)付款憑證;
(7)其他申報材料。
(三)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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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申報程序
第十九條本細則涉及的政策資金,一般申報程序(具體以各專項資金申報指南或通知為準)如下:
(一)發布通知。經濟發展部發布政策申報通知,組織申報。
(二)企業申報。申報主體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所需的申報材料。
(三)項目審核。經濟發展部按照本實施細則、申報通知等,根據需要聘請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核查。
(四)計劃撥付。經濟發展部匯總下達產業發展資金計劃,財政部門審核后按程序撥付資金。
第二十條本細則涉及政策資金中“免申即享”的項目,政策申報通知發放后,申報主體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供銀行賬號等撥款信息即可獲得獎勵資金。
第四章職責分工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主要涉及經濟發展部門、財政部門及申報主體,各自承擔主要職責如下:
(一)經濟發展部門:負責發布申報通知、組織項目申報和材料審核、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和支出計劃、并按要求監督政策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相關工作。(二)財政部門:負責資金預算安排、資金下達和撥付。
(三)申報主體:未列入青島市安全生產黑名單、青島市環境信用黑名單等失信懲戒對象目錄;不違反財政涉企業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按要求進行項目申報,及時報送有關資料,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配合做好項目審核工作,如實提供申報材料;配合開展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工作。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申報主體應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對有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等嚴重失信行為的申報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由經濟發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細則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管理及統計關系在高新區膠州灣北部主園區范圍內,合法合規經營、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且注冊、繳稅滿一年的制造業企業。本細則中的設備投資額指設備不含稅的價格。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第三條鼓勵企業高速發展與第五條支持企業倍增發展不可同時享受。第五條獎勵金額不超過企業倍增期內區級經濟貢獻(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區級實得部分)之和。
本細則第三條鼓勵企業高速發展和第四條培育企業發展梯隊,企業需在“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政策獎勵年度及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十三條新認定的營業收入1000萬(含)以上的青島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在“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企業所得納稅申報表。
第二十七條本細則第七條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若入庫技改項目投資額小于技術改造項目申報發票金額,則按照入庫投資額占申報發票金額比例發放區級配套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第十二條鼓勵企業建設創新平臺可適用于為制造業企業提供專業服務的載體平臺。
第二十九條獲得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機構或個人承擔。企業需承諾自享受政策之日起10年(醫療醫藥類企業15年)內不遷離青島高新區、不改變在高新區的納稅納統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若企業違反相關承諾,青島高新區管委有權追回已經發放的扶持資金。
第三十條本政策所需資金從管委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列支。對于與管委簽訂協議或備忘錄且在執行期內的企業,如有與本政策類似條款,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實施。高新區已出臺的、在有效期內的同類型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涉及到區級配套的資金項目,獎勵金額按照晉級補差、“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且同一項申報僅可獲得一次區級配套獎勵。實
施過程中,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細則為《青島高新區關于振興實體經濟鼓勵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青高新管〔2022〕13號)的配套文件,自2022年4月29日實施,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