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等4個園區獲批成“國字號”生態園區
來源:未知 日期:2016-12-06 點擊:次
12月5日,環保部、商務部、科技部三部委聯合發布通知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等4個園區獲批成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
根據《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環發〔2015〕167號)的有關規定,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等4個園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工作進行了驗收。
經審查,上述4個園區完成了規劃設定的目標和任務,基本條件和主要指標均達到了《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或《行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試行)》的要求。根據專家驗收意見和公示情況,經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科學技術部研究,決定批準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
通知明確指出,四個園區在未來發展和建設中,繼續組織區內企業在廢物和能量利用方面開展合作,共同構建和完善園區內的生態工業鏈網,在完成規劃設定的階段目標和任務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創新,進一步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量。同時積極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凝練先進經驗,做好交流與宣傳,深入推動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