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縣域金融工程破解區域經濟發展難題
來源:未知 日期:2015-12-21 點擊:次
我國縣域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
2015年前三季度,我國GDP平均增速6.9%,低于全年增長目標,這是自2009年以來宏觀經濟增長首次跌破7%。受宏觀經濟的影響,我國區域(縣域、市域和省域)經濟也進入了低增長的時代,在區域經濟發展中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在間接融資市場中,中小企業仍然面臨融資難、融資貴。雖然當前我國已進入了負利率時代,但負利率并沒有緩解廣大中小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這是因為當前我國利率并沒有完全市場化:銀行貸款利率較低,而民間金融利率較高。由于中小企業實力較弱,而商業銀行一般是風險規避者,所以商業銀行很少給中小企業貸款,中小企業只好把融資的主要渠道轉向利率較高的民間金融。
二是中小企業很難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我國目前已建立了以主板、二板、新三板和區域股權市場為主體的多層次資本市場。但一般的中小企業很難登陸主板和二板市場,在新三板掛牌的門檻和條件也較高,很多中小企業對此望而卻步。大多數中小企業選擇在新三板市場掛牌,由于掛牌中小企業實力弱、抗風險能力差,掛牌后的融資服務難以跟進。資本市場融資對于廣大中小企業來說仍舊是困難重重。
三是土地財政難以為繼,地方政府財源銳減。目前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庫存壓力較大,而人口逐漸向大城市集中,房地產持續低迷,所以大多數區域的地方政府靠土地財政作為主要財政收入來源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由于這些地方企業數量較少,實力較弱,政府能收取的稅收也有限。在土地財政難以為繼而稅收收入難以增長的雙重壓力下,地方政府財源銳減。
四是農業生產風險大,農民貸款難。我國當前農業保險的深度和廣度都較小,農業生產抗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弱;農產品價格多變,市場風險較大,因此銀行不愿意向農民貸款。
此外,大多數區域經濟中還存在產業鏈條薄弱,新型城鎮化缺少建設資金和盲目建設等問題。
縣域金融工程是當前區域經濟難題的破解之道
縣域金融工程由金融規劃工程、金融創新工程、企業上市工程、資源整合工程、產業金融工程、保險業金融工程、新型城鎮化金融工程、金融風險管理工程、區域要素市場建設、綜合扶貧金融工程等部分組成。這些工程是破解上述區域經濟發展難題的有力武器。
首先,只有通過金融創新工程才能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因為金融創新工程利用地方政府、銀行、保險和社會資金,開發專門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創新型金融工具,從而使銀行愿意貸、中小企業貸得起。
其次,企業上市工程通過培育一批地方優質企業走上資本市場,一方面實現直接融資,另一方面拓展業務空間,同時在產業金融工程的配合下,培育有競爭優勢的區域產業鏈,實現產業壯、企業強的局面。在企業上市過程中,企業財務制度得到規范,地方稅收自然會增加。
最后,保險業工程通過地方政府、保險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參與保險業,擴大現有農業保險的覆蓋范圍和保險力度,從而大大增強農業生產抵御自然風險的能力。通過區域要素市場建設,區域經濟中農產品的市場風險也能得到很大程度的化解。
此外,通過新型城鎮金融工程,能解決區域經濟中新型城鎮化資金缺乏和建設盲目性的問題。需要強調的是,上述所有的這些金融創新,都要在金融風險管理工程的嚴密監控之下。
縣域金融工程在區域經濟的應用原則
堅持規劃先行,系統推進縣域金融發展。要充分發揮市場和政府兩只手的作用,逐步實現由間接融資一輪驅動向依靠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和民間金融市場等多輪驅動轉變的格局,做大縣域融資總量、優化融資結構。
堅持創新引領,提升縣域金融創新活力。一方面,積極引導國有商業銀行恢復縣域網點、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商行向縣域下沉網點和服務;另一方面,大力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引進設立新型金融機構。同時,大力推進信貸產品創新。
堅持多輪驅動,增強縣域金融創新動力。首先,充分發揮信貸主渠道作用,著力提高縣域貸存比。其次,充分運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拓寬縣域融資渠道。最后,結合縣域經濟實際,積極推動“三農”保險擴面提標,推動實施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加強與保險公司總部合作。
堅持財稅金融聯動,優化縣域金融資源配置。完善“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獎勵政策,鼓勵更多優質企業在“新三板”和區域股權市場掛牌。組建區域再擔保集團,加強區域融資性擔保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加快發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構建“政銀保”合作貸款體系,使“三農”、小微企業等貸款戶在無抵押和無擔保的條件下,以合理的融資成本獲得銀行貸款。探索開展洪水巨災保險試點,逐步形成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堅持優化金融生態,強化縣域金融風險防控。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整合社會信用資源,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促進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改善經濟社會運行環境。組織開展金融信用市州縣考評和縣域保險工作考評。加強與“一行三局”及宣傳、法院、檢察院、公安等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確保經濟金融秩序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