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轉變內蒙古經濟發展方式
來源:未知 日期:2016-03-11 點擊:次
一、相關概念探析
(一)經濟發展在國內,經濟發展是與經濟增長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近年來由經濟增長向經濟發展的轉變,反映了國內理論界和實際部門對于經濟發展理論和經濟運行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本文認為,科學發展觀背景下,經濟發展是指在經濟總量持續增加的同時,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提高、穩定性增強、結構優化、福利改善,并與資源環境相和諧,從而使經濟增長能夠在長期內得以持續的一種狀態。也就是說,與單純的經濟增長不同,經濟發展包括了經濟增長、結構優化、技術進步、制度變遷、社會進步、社會公平以及生態環境改善等多個層次的豐富內涵。如果從“函數”角度理解,那么經濟增長總體上屬于“單目標函數”,即主要追求經濟總量的持續增加,而經濟發展則屬于“多目標函數”,即在追求經濟增長的同時,又增加了社會、資源、環境等目標。可見,從經濟增長到經濟發展的轉變,改變了原有“函數”的約束條件,在勞動力、資本、技術等要素條件基礎上,又增加了社會、資源、環境等新的約束條件。與此同時,從“多目標函數”意義上講,經濟發展并不是經濟增長、技術進步、結構優化、社會進步、制度變遷、資源利用效率提高、生態環境改善等多個目標各自“單兵”推進后的“簡單組合”,而是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領域協調推進、良性互動情況下的“有機組合”。因此,從系統論的角度看,經濟發展的過程就是一個復雜系統的動態演化過程。
(二)經濟發展方式目前,國內大多數學者都認為,經濟發展方式是實現經濟發展的方法、手段和路徑的總稱。按照經濟發展的豐富內涵,經濟發展方式是經濟增長方式、社會發展方式、資源利用方式、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方式等一系列“方式”的總稱和系統整合。其中,經濟增長方式處于中心地位,也就是說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是轉變其它“方式”的前提、基礎和關鍵。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當前地方政府推動地方經濟科學發展的主線,黨的十八大報告從促進要素投入結構升級、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改善需求結構和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結構性視角,提出了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重點任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從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提出 :“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二、適應“新常態”最核心的內涵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圍繞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以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來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內蒙古進入新常態后必須要邁過的一道檻。當前,我區經濟發展面臨要素投入結構不合理、產業結構失調、需求結構失衡、城鄉區域差距較大等結構性矛盾的制約。從要素投入結構看,勞動年齡人口數量將逐步減少,儲蓄率趨于下降,資源環境約束不斷加大,原有低成本優勢在減弱。從產業結構看,農牧業發展方式粗放,工業產品初級化、產業鏈低端化特征比較明顯,服務業發展相對滯后、現代服務業水平不高、結構不合理等問題較為突出。從需求結構看,國際金融危機后周邊國家經濟條件惡化導致外需擴張速度放緩,區內能源、化工、冶金、建材等傳統優勢產業受產能過剩約束增幅回落,部分地區房地產投資受市場深度調整影響增長明顯放緩,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雖有很大空間,但增加投入受到融資渠道狹窄、地方政府負債水平上升制約增速放緩。從空間結構看,城鄉、區域之間發展差距拉大趨勢雖然得到一定遏制,但絕對差距和相對差距依然較大。上述分析表明,內蒙古原有的規模速度型發展方式,已經不能適應“新常態”發展要求,必須痛下決心,按照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總體部署,“倒逼”發展方式轉入新軌道,實現經濟增長從高速增長向中高速增長轉向,結構調整從增量擴能為主向存量調整和做優增量轉型,經濟發展動力從傳統增長點向新的增長點轉變。
三、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內蒙古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戰略舉措
從規律上看,體制機制引導著市場主體行為,形成相關利益格局,并最終決定發展方式。因此,從根本上說,全面深化改革是新常態下加快培育和形成新的發展方式的根本途徑。當前,全面改革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從制約內蒙古經濟發展的突出領域和關鍵環節入手,形成改革、發展、穩定的良性互動。
(一)圍繞簡政放權深化政府改革
簡政放權是政府自身革命的“重頭戲”,是行政體制改革的關鍵點,必須持續推進,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要注重實效,防止“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進一步聚焦地方、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出重拳,通過建立、規范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打造公開便捷服務平臺,構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長效機制,給市場讓出更大空間。同時,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二)圍繞產業轉型升級深化改革
建設“五大基地”是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事實證明,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遠比給某些行業特定扶持更有效率,這是各級政府在處理與市場關系時必須要把握好的一條基本準則。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必須加快勞動力、土地、金融等市場化改革,使生產要素更加順暢地流動起來。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必須加快地方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促進生產要素由低效率企業向高效率企業流動。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必須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真正營造有利于大眾創業、市場主體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讓中小微企業的活力和創造力充分釋放出來。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必須深化地方壟斷行業改革,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經營性業務,在公共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引入市場競爭機制。
(三)圍繞創新驅動深化改革
內蒙古經濟發展由高速向中高速轉向,由中低端向中高端邁進,創新驅動是關鍵,突出的是要使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相互融合、相互激發。要合理確定科技創新戰略布局,全力實施實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科技創新平臺載體建設三大工程,為加快構建傳統產業新型化、新興產業規模化、支柱產業多元化的產業發展新格局提供科技支撐,逐漸將發展方式導入創新驅動、內 生 增 長 軌 道。 要 以 體 制 機制創新提高科技創新效率,沖破形形色色體制機制障礙的羈絆,最終由市場決定創新資源配置。要繼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引導更多企業和社會資本增加研發投入,尤其要注重盤活存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要把股權激勵、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等鼓勵創新的政策和機制推廣到更大范圍,通過開放合作匯集更多創新資源、凝聚更多創造力量。要進一步破除阻礙人才成長和施展才華的各種障礙,充分激發各類人才的創新活力。
(四)圍繞生態文明建設深化改革
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打造我國北方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制度是根本保障,要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基本思路,構建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要在源頭上健全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要建立制約地方和企業行為的約束制度,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要建立主體功能適應性評價制度,對不同主體功能區的產業項目實行不同的市場準入制度和標準,制定禁止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的活動準入清單和重點開發區域的產業負面清單。要實行碳強度、能耗強度的總量控制制度,設定森林、濕地、草原、沙區植被、物種等生態保護紅線,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對違法和不達標排放行為零容忍。要建立嚴格損害責任賠償制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地方領導要終身追究責任,對企業要嚴厲懲罰。要實行嚴格的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切實解決環保責任不落實、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等問題。
(五)圍繞推進縣域新型城鎮化深化改革
城鎮化是最大的內需潛力所在,也是我區以縣域為基本空間單元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的有效途徑。要以切實解決農村牧區轉移人口市民化為重點,全面提升縣城、中心鎮和重點鎮的集聚能力、生產效率和服務功能。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和牧區草原確權試點工作,深化農村牧區土地制度改革,依法維護農牧民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財產權等合法財產權益,健全農村牧區土地流轉市場,完善征地補償制度,為農村牧區轉移人口市民化和培育現代農牧業經營主體創造體制條件。要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農村牧區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要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探索市場化的城鎮建設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政策允許的各種方式參與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
(六)圍繞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深化改革
建成我國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和充滿活力的沿邊經濟帶,既是內蒙古實施更加積極主動的對內對外開放戰略的現實需要,也是自覺地在全國對外開放格局中找準戰略定位的客觀要求。要進一步加強與周邊省區市的經濟協作,推進與沿海和內陸地區的橫向聯合,深化與港澳臺地區的經貿合作,創新京蒙區域合作機制,主動融入“京津翼協同發展”,加快形成區域合作新格局。要充分利用當前國際石油、天然氣價格大幅度下跌的難得機遇,加強與俄蒙等國在能源等領域的合作,進一步提升我區在國家能源對外利用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要通過“市場尋求型”的區位選擇,鼓勵企業“走出去”開展并購投資、聯合投資等,轉移產能過剩行業,在加快融入全球分工體系中助力產業轉型升級。要以融入國家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為重要契機,大力發展口岸經濟,加快推進滿洲里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二連浩特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和呼倫貝爾中俄蒙合作先導區建設,積極申報設立邊境自由貿易區(園區)和中俄、中蒙跨境經濟合作區,不斷提高對外開放的層次與水平。
總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是內蒙古 30 多年高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客觀規律的本質體現。適應經濟新常態的核心內涵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緊緊圍繞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全面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