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構建我國重要經濟支撐帶
來源:未知 日期:2016-08-23 點擊:次
泛珠三角區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等九省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統稱“9+2”各方),擁有全國約五分之一的國土面積、三分之一的人口和三分之一以上的經濟總量,是我國經濟最具活力和發展潛力的地區之一,在區域發展總體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2004年以來,“9+2”各方堅持“合作發展、互利共贏”主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取得了豐碩成果。今年3月,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寫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8號),明確了深化合作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這是“十三五”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綱領性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9+2”各方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向更高層次、更深領域、更廣范圍發展?,F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同志和“9+2”各方行政首長解讀文章集中刊發,供參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何立峰同志解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廣東要加大與周邊省區及泛珠三角地區經濟合作力度,輻射和帶動區域發展,在促進東中西合作中發揮積極作用。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深化泛珠三角等區域合作,促進港澳提升自身競爭力。今年3月,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深化合作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是“十三五”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綱領性文件。
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推動內地與港澳更緊密合作
泛珠三角區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等九省區(以下稱內地九省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統稱“9+2”各方),擁有全國約五分之一的國土面積、三分之一的人口和三分之一以上的經濟總量,是我國經濟最具活力和發展潛力的地區之一,在區域發展總體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2004年6月,以珠江水系為紐帶的“9+2”各方簽署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正式啟動。近年來,“9+2”各方攜手努力,推動合作領域逐步拓展,合作機制日益健全,合作水平不斷提高,積極探索依靠市場機制推動東中西部地區經濟合作的新模式,逐步積累打破區域行政分割、促進形成統一市場和區域協調發展的有益經驗,為泛珠三角區域繁榮穩定作出了新的貢獻。但是,隨著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不斷深入,一些合作領域和工作內容超出了地方事權或地方難以協調,比如,區域通關一體化、社會信用體系、珠江水運、社會保險跨省順暢轉移接續、深化內地省區與港澳合作等,都需要從國家層面指導和支持,推動泛珠三角區域發展不斷邁上新臺階。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進入新階段、“十三五”規劃啟動實施之際,國務院正式印發《意見》,可謂正當其時,必將推動合作向更高層次、更深領域、更廣范圍發展,對于統籌東中西協調聯動發展,提高全方位開放合作水平,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培育新增長極新增長帶有新需要。中央反復強調,要促進各地區協調發展、協同發展、共同發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動、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務均等、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泛珠三角區域橫跨東中西三大板塊,“9+2”各方自然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互補性強,深化合作動力足、潛力大。充分發揮珠三角地區在體制機制創新、科技進步、產業升級、綠色發展等方面的輻射帶動和示范作用,挖掘中西部地區發展潛力和回旋余地,打破行政分割、地區封鎖,構建以粵港澳大灣區為龍頭,以珠江—西江經濟帶為腹地,帶動中南、西南地區發展,輻射東南亞、南亞的重要經濟支撐帶,有利于推動要素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和市場深度融合,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促進東中西協調聯動發展。
融入“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有新要求。泛珠三角區域連接南亞、東南亞和溝通太平洋、印度洋的區位優勢突出。更好發揮福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以及相關省區作為“一帶一路”門戶、樞紐、輻射中心和海上合作戰略支點功能,充分發揮港澳獨特作用,促進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等國際區域合作,推進中國—中南半島、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有利于形成我國高水平參與國際合作的重要區域。同時,泛珠三角區域內的江西、湖南、四川、云南、貴州五省,也屬于長江經濟帶范圍,通過深化區域合作,加強與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銜接協調,推動構筑橫向縱向經濟發展軸帶,有利于統籌和提高沿海、沿江、沿邊和內陸開發開放水平。
深化內地與港澳更緊密合作有新期待。內地九省區與港澳聯系緊密,內地的發展需要與港澳加強合作,港澳的繁榮也需要內地的支持。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是在“一國兩制”下,“9+2”各方根據自愿參與的原則,搭建起的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合作平臺,在內地與港澳合作中發揮著獨特作用。加強與港澳各領域務實合作,積極探索重大項目平臺共建和利益共享機制,有利于促進內地與港澳共同發展,拓展港澳發展新空間,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引領經濟新常態、貫徹新發展理念,進一步提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水平
當前,國內外發展環境和條件正在發生深刻變化,中央作出了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戰略判斷,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確定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要緊緊圍繞引領經濟新常態、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合作發展、互利共贏,發展新經濟,開拓新市場,投資新領域,培育新動能,著力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進一步完善合作發展機制,加快建立更加公平開放的市場體系,推動珠江—西江經濟帶和跨省區重大合作平臺建設,促進內地九省區一體化發展,深化與港澳更緊密合作,構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的泛珠三角區域。
堅持創新發展,建設具有更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活力泛珠。一是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區,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方面積極開展先行先試,為全國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積累經驗。二是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發展區域。加快構建區域協同創新體系,促進創新資源綜合集成。積極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三是構建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推進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打造“中國制造2025”轉型升級示范區和世界先進制造業基地。改革服務業發展體制,擴大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
堅持協調發展,建設區域、城鄉平衡發展的和諧泛珠。強化粵港澳的輻射引領作用,帶動中南、西南地區加快發展,打造全國經濟發展重要引擎。一是積極推進交通、能源、水利、網絡等重大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加強與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有機銜接,著力構建沿江、沿海、沿重要交通干線的經濟發展帶。二是加強產業協作,引導產業有序轉移承接,推動產城融合和城鄉協調發展。三是注重陸海統籌,支持沿海省區合作發展海洋經濟,共建海洋經濟示范區、海洋科技合作區。
堅持綠色發展,建設生態環境優良、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泛珠。發揮山清水秀生態美的優勢,努力成為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先試區。一是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全面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二是推進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形成有利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三是大幅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加強生態環境協同監管和綜合治理。
堅持開放發展,建設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繁榮泛珠。一方面,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積極推動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加強與沿線國家的經貿往來、文化交流,打造優質營商環境,成為“一帶一路”建設重要區域。另一方面,充分發揮香港、澳門特殊作用,推動內地與港澳在基礎設施、產業、重大合作平臺、社會事務方面更緊密合作,開展多層次的合作交流,打造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核心區。
堅持共享發展,建設人民福祉日益增進、更加宜居宜業的幸福泛珠。加強社會事業合作,促進不同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一是支持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加大扶貧投入力度,增強造血能力,引導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二是建立優質教育資源相互交流、共建共享機制。推動文化市場合作和一體化建設。三是促進公共衛生服務資源合作共享,提高邊遠地區診療水平。加快實現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和養老、失業等社保關系跨省區順暢轉移接續。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自由流動。
真抓實干、務求實效,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不斷深化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藍圖已經繪就,關鍵是要深化認識、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真正把《意見》明確的新目標新定位新舉措落到實處。
加強統籌協調指導。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涉及領域、部門和省區眾多,需要加強統籌協調、有序推進。按照《意見》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應切實加強指導和服務,幫助解決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創造合作發展的良好政策環境。內地九省區人民政府應細化實施方案,會同港澳共同編制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發展規劃,推動合作深化實化。
突出重點力求實效。堅持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充分尊重各方合作意愿、發揮各方比較優勢。對于《意見》已經明確、各方達成共識的項目和政策舉措要抓緊實施。在推進統一市場建設、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協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內地與港澳合作等領域,集中力量推進,力爭早見成效。
創新完善合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對區域重大合作事項的決策、推動和協調,以及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溝通銜接,統籌“9+2”各方按照《意見》精神抓好貫徹落實。擴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的影響力,積極引入市場化資源進行運作,打造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重要智庫。
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機不可失、時不我待。我們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梳理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及時解決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完善合作體制機制,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向更高層次、更深領域、更廣范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