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持續發展的生態系統
產業園區持續發展的生態系統
來源:未知 日期:2019-09-10 點擊:次
20世紀80年代,中國政府開始主導建設產業園區。截至2012年,中國已經批準了375家國家級產業園區,1222家省級產業園區以及更多的地方產業園區。各類產業園區以“粘稠的經濟能量”成為推動各地方及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然而,產業園區的發展卻存在著“三重三輕”的問題,即重外部優惠政策、輕內生動力培育,重零星企業招商、輕產業鏈打造,重經濟指標達標、輕區域系統協調。因此,許多產業園區實質上僅僅是各類企業在空間上的“簡單扎堆”,缺乏鮮明的主導產業,也缺乏相互關聯和依存的專業化分工協作網絡。這種政府依賴型的“人工花園式”產業園區,在發展中呈現出脆弱性和難持續的負面特征。為此,產業園區越來越需要形成克服現有弊端、提升整體發展凝聚力的商業生態系統。
商業生態系統視角
1993年,詹姆斯·穆爾(James F. Moore)在發表于《哈佛商業評論》的論文中提出商業生態系統的概念,認為商業生態系統是以組織和個人的相互作用為基礎的經濟聯合體,該系統由企業和產業集群及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外部環境構成。商業生態系統的范圍既包括供應商、生產企業、銷售商和顧客之間的垂直關系,也包括競爭者、中介機構、政府、科研機構等相關性組織間的關系,此外,還涉及經濟和社會文化環境等因素。穆爾借用自然生態系統對市場中企業活動的描述與詮釋,打破了傳統的競爭戰略理論的限制,強調系統內企業的“合作、競爭”與“共同進化”。
商業生態系統具有循環性、適應性、協同性、相關性、有序性和再生性的特點,并強調系統成員類型的多樣性、企業生態位的分離、核心成員的主導作用以及各子系統之間的相互作用。
具體來看,
系統內成員的多樣性對于系統應對不確定性環境起著緩沖作用,可以保護系統的結構與生產力;
企業生態位分離是系統建立的基礎,可以使各企業保持競爭與合作的動態均衡關系,并有利于價值創造;
商業生態系統內的核心成員猶如自然生態系統中的優勢物種,對于系統的方向和類型起著塑造和協調等決定性作用;
系統自主、持續的演化動力不是來自系統外部或上層組織,而是來自系統內各子系統之間產生的運行法則,包括競合法則、錯位經營法則和協同進化法則;
商業生態系統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快速聚集一群企業完成構思、設計、生產、分銷和服務等工作;
商業生態系統健康與否可以分別從投資收益率、在干擾和破壞中存活的能力、創造新功能使物種呈現多樣性的能力三個方面來衡量,即生產率、生命力和創造力。
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產業園區的運行可以從商業生態系統視角進行分析。園區內企業集聚的目的是通過協同效應實現共同發展,具體形式包括從周圍環境中吸納人員、物資、能量、信息等資源,通過資源共享、創新、競爭與合作等過程發揮園區系統功能,獲取產品、知識、技術、人才等產出,并通過產業園區對區域經濟的帶動、輻射與示范等促進效應,推動區域經濟的發展和自身生態系統的持續進化。
從系統結構看,產業園區是一個“微觀、中觀、宏觀相互滲透,縱向、橫向相互交錯、動態、靜態相互結合的具有增強型正反饋的共生網絡”,并包括
吸收傳遞物質和能量的各種獨立企業個體(核結構)、提供物質和能量的源種群(鏈結構)以及環境(網絡系統)
三大部分。各類具有關聯又分別獨立的個體企業是產業園區的主體要素,這些主體通過交易網絡、技術網絡、社會非正式網絡等發生各種直接或間接的相互關系,并成為產業園區發展的動力所在。其中,源種群為各企業提供的物質能量包括技術、人才、資金、信息、企業家等配套要素;環境則包括經濟、政治、教育、科技、文化等外部系統,并構成整個園區內企業生存與發展的生態網絡。在產業園區“核-鏈-網”的各個層面,始終存在著物質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之間的交換,并形成供給支持或制約關系(見圖1)。
可見,產業園區是由經濟與生態的多種環境因素組成的有機復雜系統,而商業生態系統理論為產業園區提供了一種有關結構、生產力、成員相互關系、健康性等的系統全面的分析方法,并使得產業園區成為一種典型的商業生態系統。
產業園區持續發展的路徑
根據當前中國經濟轉型發展的特點,在促成產業園區商業生態系統形成的過程中,需要以系統可持續發展為導向,園區管理者規劃“森林”,從原則上對園區空間布局、產業協調發展起引導作用,并提供各種生存因子、資源條件和環境空間。園區自身也要形成內生演化機制,使得“樹木”自然生長,并能逐漸聚集各種資源,促進各企業之間自我組織、互相協同、適應環境。我們把這種聚集分為三個層面,形成商業生態系統下產業園區持續發展的“三聚”路徑
生態系統的發端
“聚核”即在產業園區發展之初培育核心企業,發展主導產業。產業園區的“核”結構決定了產業園區的具體類別及其發展方向,并成為產業園區發展的主力軍和增長極。
在產業園區發展早期,一家或若干家企業首先入駐,逐漸形成一定規模,并對周邊經濟發揮輻射和牽引作用。核心企業可以是企業自發入駐形成,也可以由政府以某種方式引進。核心企業在能力和網絡嵌入性上與園區中的其他企業有著本質的區別,它們是促成產業集聚效應和園區整體演進的引擎。作為園區制造主體、出資主體、創新發動機或區域品牌代表,核心企業通過投資、創新、知識轉移、品牌擴散等行為帶動其他企業的發展。
確立主導產業,并堅持發展特色產業,避免產業結構雷同,從而形成比較優勢,才能使園區產生持續性演化。主導產業的發展需要具備一定的區位和資源基礎,包括資金、技術、人才、地理等方面。由于在初創期,園區對外部環境和內部結構的控制能力較低,對發展空間和資源取向的把握程度不高,因此,該階段由園區管理者根據地域特點和產業優勢,選擇關聯性較強、市場發展前途好、科技含量高的主導產業加以扶持,將會比園區自發形成更有效率。
最初,入駐企業之間尚未形成特定關聯,與外部環境之間也沒有真正產生物質循環、能量流動和信息傳遞。但是,隨著園區內不斷涌進同類型的中小型企業,在聚集規模的邊際遞增效應下,企業之間會共享信息、市場等資源,產生具有關聯結構和特定功能的園區“核”結構。在此結構中,有脫穎而出的大企業,它們相當于生態系統中的高大喬木;也有同類型的小企業,它們相當于園區抵御市場驟變的“緩沖安全系統”,從而形成大企業主導、中小企業共生的主導產業。
生態系統的形成
隨著產業園區“核”的集聚與發展,一些實行業務歸核化戰略的“核”企業,會采用分工協同的方式吸納上下游配套企業入駐園區;而另一些“核”企業為了適應環境的變化,采用高度本地化的發展策略,將研發中心、區域總部遷入園區,加強與本地企業和其他行為主體的聯系。由此,形成園區縱向與橫向的“聚鏈”式發展。該階段園區管理者的作用主要是積極創造有利于人才、資金、技術、管理、服務等資源集聚的軟環境,為園區提供服務和并加以規范。
縱向聚鏈表現為產業鏈的上下游關系,包括供應商、制造商和需求商。有效供應產品、提供服務是產業園區競爭優勢的集中體現,而產品順利生產和銷售則需要上下游企業之間圍繞“核”企業進行分工協作與互動。
橫向聚鏈表現為產業園區引進各種配套服務的企業,包含風險投資、金融機構、研究機構、管理機構、服務中介機構等,從而為“核”企業提供資金、技術、人才、管理、服務的外延支撐,以更有效率地輸送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
隨著產業園區實力的不斷壯大,園區內本地成長的、外地遷入的大企業和小企業通過交互促動與合作競爭逐步建立起信任機制,大量存在的正式和非正式關系構成了規模非線性放大效應,以更大的吸附力吸引更多的資源聚集,更多的創新思想在此生態系統中迸發。
生態系統的完善
產業園區商業生態系統的進一步發展,將產生新產業功能的綜合,即不僅可以提供類似“陽光、空氣和土壤”的基礎配套設施,而且還形成鼓勵創新創業的社會文化環境、優良的政策環境、技術環境、市場環境、地理區位環境、娛樂休憩環境等,它們形成園區商業生態系統的大氣環境,并反過來為產業園區的發展和壯大提供潛移默化的影響。此時,產業園區從整體上進入生態系統的“聚網”發展階段。
園區利用環境擴張 處于成長期的產業園區,隨著生存力、發展力、競爭力的逐步提高,能夠對外部環境產生較強的輻射力和影響力。園區的盈余資金逐步得到積累,為園區進行系統排列和優化組合、挖掘資源深層潛力和提升競爭優勢提供新的內部條件。此時,園區會形成資源結構性規模擴張和空間結構性規模擴張,前者注重各方面生存要素的積累性獲得,后者注重高適合度空間的層次性整合。
環境對園區反作用 隨著園區資源規模的擴大和空間規模的擴張,將引起對資源的爭奪,造成資源對發展的“瓶頸制約”。同時,園區內部容易出現思想僵化封閉、知識技術趨同、互補性消失、地價人力等成本過高、效率降低,以及市場和技術失去活力和競爭力等問題,原有的“核”逐漸失去聚集功能。在這個階段,政府如果能夠對新的內部要素加以正確引導和自我重組,產業園區可以在吸收原有競爭優勢的基礎上,促進新“核”的適時更替,使園區再次進入有序發展狀態。直至達到新的循環平衡,從業人員和企業數量趨于穩定,橫向和縱向協作關系不斷完善。
產業園區商業生態系統的產生和演化,是企業之間自我組織、互相協同、適應環境的結果,其中,產業園區內部企業間的相互作用是根本。同時,根據我國現階段的國情和發展特點,外部環境、政府的積極調控、管理、服務和監督等也是系統有序演化的重要條件。因此,政府“規劃引導”,園區“自然生長”能夠促進園區更快更高效的發展。但是,政府的行為必須嚴遵循產業園區自身的發展規律,其推動力應該轉化為園區的自覺行動,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適應外界環境的迅速變化,實現從不平衡到平衡、從無序到有序的發展,使產業園區能夠在不斷波動和變化中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