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對省級數字經濟園區建設實行獎補,申報條件看這里!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4-11 點擊:次
山東省工信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山東省省級數字經濟園區建設獎補實施細則》,將對認定的示范型數字經濟園區(試點)和成長型數字經濟園區(試點)執行財政資金獎補政策,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150萬元資金獎補。
根據《細則》,省級數字經濟園區是指由省工信廳按規定程序組織認定的,聚焦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方向,具備相當基礎和規模,管理科學規范、創新能力突出、特色優勢明顯、輻射帶動性強、產業鏈條完整的產業園區。聚焦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兩大方向,包括數字產業化園區和產業數字化園區。
申報園區要求具備完善的數字基礎設施,園區內實現光纖寬帶或5G全覆蓋,在網絡傳輸、物聯網、數據存儲、計算資源等方面能滿足園區內企業對網絡信息服務質量和容量的要求。園區內企業上云比例不應低于60%,其中,使用部署在山東省本地的云資源不應低于60%。園區建設有省級邊緣計算節點,或依托省內工業大數據中心部署有智慧工廠、智慧園區等數字化轉型應用的,優先予以支持。
數字經濟產業集聚明顯,數字產業化園區中數字產業相關企業入駐數量原則上不低于25家,且占比不少于試點園區企業總數的50%;其中,納入統計范圍的數字經濟相關企業原則上不少于10家,且每年新增納入統計范圍的企業不少于1家。產業數字化園區應至少有2家龍頭骨干企業及不少于20家產業鏈上下游相關企業。
示范帶動作用強,數字產業化園區有省部級及以上的數字經濟相關創新平臺、優秀產品、解決方案等試點示范項目5項以上(或市級10項以上);產業數字化園區有省部級及以上制造業、服務業、農業數字化轉型試點示范、應用基地、標桿、典型場景、優秀案例等3項以上(或市級6項以上),如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5G應用試點示范、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智能制造標桿企業、智慧農業應用基地、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等。
創新能力突出,園區內高新技術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比不低于10%;應具有省級以上政府機構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研發機構等機構;近三年園區內企業主持或參與省部級以上項目5個以上;近三年園區內企業獲得的科技獎勵及數字經濟相關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及軟件著作權)總計不少于30項;數字產業化園區內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5%,產業數字化園區不低于3%。
省級財政對認定的示范型數字經濟園區(試點)和成長型數字經濟園區(試點)執行財政資金獎補政策,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150萬元資金獎補。獎補對象應符合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的要求。
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改善園區(試點)數字基礎設施及生產生活配套設施;編制園區(試點)總體發展規劃;組織數字化素養和職業技能培訓;引導園區(試點)內企業開展DCMM(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貫標;建設園區(試點)公共服務體系;園區(試點)內企業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等。
園區(試點)建設期為2年,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時對認定的園區(試點)開展績效評估,評估內容含園區建設成效和獎補資金使用情況。通過評估的園區(試點)視為創建省級數字經濟園區成功,授予山東省省級數字經濟園區稱號(示范型、成長型)。
未通過認定級別績效評估的園區(試點),園區運營管理機構應認真整改后重新申請評估;自獲得認定起滿3年沒有通過認定級別績效評估的園區(試點)視為未能完成園區(試點)建設,予以降級或撤銷園區(試點)建設資格。獲得獎補資金的還應收繳已撥付的獎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