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十四五”期間培育和認定百個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3-21 點擊:次
近日,江蘇省工信廳公布《江蘇省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提出,“十四五”期間,在全省范圍培育和認定100個左右特色產業集群,引導和支持各地培育一批市級特色產業集群。辦法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江蘇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以下簡稱“特色產業集群”)是指經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過程序認定發布,有明確的建設或運營單位,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中小企業為主體,主導產業聚焦、優勢特色突出、資源要素匯聚、創新活力迸發、協作網絡高效、治理服務完善、智能化數字化綠色化轉型成效顯著,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積極開展多元化對外開放合作的的產業集群。
辦法明確,特色產業集群占地面積一般不超過100平方公里,為所在縣域的支柱或特色產業,主導產業需聚焦細分領域,且發展水平居于細分領域全省乃至全國前列,重點支持主導產業在全省16個先進制造業集群和50條重點產業鏈的產業集群;近三年,集群總產值每年均在40億元以上,中小企業產值占集群總產值每年比例均不低于70%,集群主導產業產值近三年年均增速不低于10%,集群主導產業近三年產值占集群總產值比例均不低于70%;擁有屬于集群主導產業的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合計不少于3家,或者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合計不少于15家;集群內擁有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不少于5個,近三年集群中小企業研發經費年均增長不低于10%;集群內企業上云或上標識比例不低于30%,工業互聯網平臺應用普及率不低于20%。
在印發《辦法》的同時,工信部就相關內容進行解讀。其中,闡明了開展特色產業集群促進工作具有以下重要意義:
一是加速完善培育體系。從“點線面結合”的角度搭建覆蓋廣、專業強、服務優的中小企業服務網絡,完善優質中小企業培育體系,進而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二是加速集群資源流動。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資源共享融通機制,推動中小企業依托集群開展資源對接、要素整合和管理服務,幫助中小企業用好用活各項支企惠企政策,緩解在人才、資金、供需等方面的困難;
三是加速主導產業升級。引導中小企業在主導產業上深耕細作,形成核心競爭力,不斷提升集群專業化配套能力,推動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推進產業鏈價值鏈向高端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