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GW!廣西印發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3-2030年)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5-08 點擊:次
5月4日,廣西發改委印發《廣西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3—2030年)》,規劃指出,到2025年,全區新型儲能裝機規模力爭達到300萬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儲能并網裝機規模不低于200萬千瓦。
根據廣西發布的能源基礎設施建設2023年工作推進方案,2023年新型儲能建設,計劃完成投資47.02億元,共實施12個項目,總裝機2017MW/4434MWh。其中,開工建設國投欽州浦北共享儲能項目(一期)、靈山縣新型儲能電站、桂林北部(興安縣)共享儲能電站等一批儲能項目,加快紅花水電廠電化學儲能項目、廣西南寧武鳴共享儲能電站等在建項目建設,年底全部建成投運。
另外,廣西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1、建立示范項目容量租賃機制。鼓勵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通過在全區范圍內租賃示范項目容量的方式配置儲能需求。示范項目的年容量租賃費價格由各投資主體自主協商確定(參考區間為160-230元/kWh)。鼓勵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投資主體和示范項目投資主體簽訂與新能源項目全壽命周期相匹配的容量租賃協議或合同。
2、推動示范項目參與多類型電力輔助服務。示范項目參與調峰輔助服務的補償標準為396元/MWh。已通過容量租賃方式完成儲能配置要求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暫不參與調峰輔助服務費用分攤,后期視情況調整。
3、健全示范項目價格機制。在示范項目未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前,充電電量用電價格暫按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單一制電價標準執行,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放電時作為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暫參照廣西燃煤發電平均基準價0.4207元/kWh執行。
4、獨立儲能電站向電網送電的,其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5、新型儲能有效全容量調用充放電次數原則上不低于300次/年,2023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運的集中共享新型儲能有效全容量調用充放電次數不低于330次/年。3.集中共享新型儲能原則上容量不低于10萬千瓦(100MW),額定功率下連續放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完全充放電次數不低于6000次,充放電深度不低于90%。利用自有場地建設的,裝機規??蛇m當降低,但不應低于5萬千瓦。
廣西省的容量租賃費用標準以及調峰補償標準,在全國已屬于較高水平。例如河南省容量租賃費用指導價為200元/kWh·年;山東省常見的租賃價格為300元/kW·年左右,按2小時系統計算,可等效150元/kWh·年。而調峰補償方面,山東省示范項目階段,調峰補償標準為0.2元/kWh,其他省份的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出清價格普遍位于0.2元/kWh左右。相較于其他省份,廣西省的獨立共享儲能電站已經非常具有投資價值。
規劃原文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廣西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3—2030年)》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各電網企業、各有關能源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能源〔2022〕209號)等文件精神,引導我區新型儲能技術和產業健康發展,現將《廣西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3—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