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特色專業創新園區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5年)》出臺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2-09 點擊:次
昆山市特色專業創新園區
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為高水平建設運營一批特色專業創新園區(以下簡稱“特色園區”),打造承載能力強勁、創新驅動有力的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進一步推動全市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集群發展”任務,按照《關于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縣域示范走好新時代“昆山之路”的總體方案》精神,聚焦“2+6+X”新興產業布局,積極做好創鏈建鏈、穩鏈固鏈、強鏈補鏈文章,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為打造中國式現代化的縣域示范提供堅實支撐。
二、發展目標
有效調動市場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按照“打造特色創新集群,提升土地產出率、資源循環利用率和智能制造普及率”的“一特三提升”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市工業園區“二次開發”轉型提升,持續鞏固電子信息、裝備制造兩大主導產業的規模優勢,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產業聯動、跨界融合,促進產業集群化、品牌化,切實將產業基礎筑得更牢、創新集群建得更強、發展能級提得更高。
(一)園區載體穩固提升。2023年盤活產業用地2000畝以上,新增特色園區15個以上,新建、投用科創載體面積各100萬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高水平建設運營元宇宙產業園、科產金產業園、先進計算產業園、新能源汽車、中韓醫美生物科技產業園等50個以上特色園區,各區至少新建5個特色園區,各鎮至少新建3個特色園區;形成創新載體1000萬平方米以上,營收超1000億、100億園區分別在1個、10個以上。
(二)科技創新跨越提升。加強對項目及人才招引力度,2023年特色園區新落戶企業500家以上,新引進創新創業碩博士500人以上,新增上市公司8家以上。到2025年,各類特色園區新增創新創業碩博士超2000人、高新技術企業超1000家、“專精特新”企業超500家、“瞪羚”企業超200家、“獨角獸”企業超20家、上市企業超25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占比達60%。
(三)錯位競爭格局顯現。圍繞“2+6+X”產業體系,打造信息技術和裝備制造兩個主導產業,新顯示、新智造、新醫療、新能源、新材料、新數字六大新興產業,先進計算、智能穿戴、智能機器人、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等一批先導產業。到2025年,各區鎮結合產業創新集群特色優勢,在全市特色園區定位上覆蓋10個以上細分領域類型,努力形成產業結構明顯優化、規模效應明顯增強、創新功能明顯躍升、集聚輻射能力明顯提升,差異化發展、錯位競爭的特色園區新格局。
三、發展定位
本《行動計劃》所稱特色專業創新園區,是指實際使用功能以先進制造和研發創造為主,堅持特色化、專業化、集約化、市場化發展方向,園區產業定位明確、形成產業集聚,園區從功能單一的生產型園區向功能復合的產業發展平臺轉型,園區服務功能從簡單的物業服務向完善的產業生態升級,形成產業發展規劃清晰、產業集聚度凸現、運營管理制度規范的特色型、創新型、立體式、研發型、生態型、品牌化園區。
四、工作任務
根據《昆山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22—2025年)》,圍繞構建“2+6+X”產業體系的目標,按照“編制一套園區發展規劃、設立一個產業投資中心、建立一套招商統籌機制、組建一支專業化運營團隊、提供一批共享創新資源、建設一批示范樣板園區、打造一系列園區品牌、開發一個數字化管理平臺”的“八個一”支撐體系有序推進園區建設。
(一)編制一套園區發展規劃。各區鎮聚焦優勢產業及“東接、西融、北聯、南協”區域聯動發展戰略,確定本地區產業發展重點方向,完善園區公共服務設施、綠地、交通及市政公用設施。因地制宜謀劃特色園區建設,按照同行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入園集聚發展,“一園一品”發展原則,分別制定三年行動計劃及年度實施方案,行動計劃中需包括園區集聚產業發展定位、規劃和重點產業、主鏈企業和鏈群企業引育計劃,重大創新平臺建設規劃,重點人才引進目標,并對具有一定發展潛力但尚未達到建設標準的產業園區進行服務指導,加快培育成為特色園區。年度方案中需明確園區建設標準、載體數量、配套設施、運營管理團隊、園區畝產、效益、能耗等情況,并報市推進特色專業創新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
(二)設立一個產業資本中心。建立昆山產業資本中心。統籌運營產業發展投資母基金、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基金,聯合頭部基金組建市場化產業投資基金,全面加強對特色園區資本注入,為園內企業提供資本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為園區內符合產業導向的企業提供金融創新產品服務,對符合產業導向的企業提供政策性融資擔保支持、并購貸款等服務。提升金融產品和服務,為企業提供融資、結算、保險、擔保等金融服務。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企業技術改造、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引導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支持園區主體可持續發展。加大培育企業上市力度,聚焦我市產業迭代升級和集群創新能力提升,抓住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機遇,促進企業通過登陸資本市場實現更高質量發展,持續壯大資本市場“昆山軍團”。
(三)建立一套招商統籌機制。精心構筑“1+4+N”招商機制,加快市場化投資促進公司實質化運作,高水平打造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四大產業創新中心,統籌形成各區鎮招商合力,培育專業的產業招商團隊,以“昆山招商”統一名片推廣全市投資環境,提升我市特色專業創新園區招商品牌影響力。聚焦“2+6+X”新興產業體系,深化與包括五大行、四大所在內的超100家專業招商機構合作,全力拓寬產業鏈招商、以外引外、中介招商等多維路徑;聚焦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方向,推動構建“1+4+5”的科技招商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特色專業創新園區招商統籌調度體系,形成引資專項機制和項目落地協調機制,有序引導產業向同類園區聚合,產業協同互補的產業發展新格局,推動50個特色園區發展盡快出形態、有突破、顯成效。
(四)組建一支專業化運營團隊。鼓勵引入特色園區運營商,充分發揮專業機構在工程建設、產業招商、管理運營等方面的優勢,通過規范化管理及多形式服務,打造運營管理智能、公共服務完善和產業發展協同的示范園區。支持園區培育由骨干企業、科研院所、協會聯盟、金融機構、中介組織等組成的集群服務組織,建立涵蓋企業全生命周期流程的產業服務體系,強化對技術研發、投融資、產業鏈資源、創新創業服務、營銷推廣等方面的資源鏈接與服務供應,進一步提升園區精準化、專業化服務水平。
(五)提供一批共享創新資源。聚焦區域重點產業,構建開放的科技基礎設施和技術服務體系,配置面向園區的雙創空間、公共服務平臺、產業創新聯盟等,促進科技資源共享利用。鼓勵園區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加強產學研合作,解決園區企業技術問題,攻克卡脖子難題;搭建協同創新平臺,引導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強化園內上下游企業配套協作能力;成立產業聯合體,利用產業集群優勢,參與市場競爭,承接更多合作項目。
(六)建設一批示范樣板園區。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園區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助力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以市場化、專業化、品牌化推進園區建設,充分發揮國資引導和撬動作用。支持市屬國有企業通過與區鎮及社會資本合作等形式參與特色園區建設工作。積極爭取國開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貸款支持,加強國資對重點區域、公有領域工業廠房、土地的集中收儲力度,創先打造試點園區,為全市特色園區建設樹立樣板和實現經驗輸出。
(七)打造一系列園區品牌。制定特色園區宣傳方案,深入宣傳特色園區建設成效、各區鎮各部門做法和經驗,加強策劃力度,定期策劃有影響力的主題宣傳項目;開展園區品牌提升行動,建立園區品牌培育機制,提升園區認知度、競爭力和影響力,每年評定、獎勵一批特色專業創新園區;全面加強對特色園區的宣傳報道,鼓勵在各類主流媒體、網絡媒體、專業媒體刊發園區工作宣傳稿件,形成高層次、多維度宣傳報道,打造豐富立體的園區品牌形象,將品牌的強大影響力轉化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巨大吸引力。
(八)開發一個數字化管理平臺。開發昆山市特色園區數字化管理平臺,推動園區基礎設施信息化、運營管理智能化、服務功能集成化建設,形成特色園區熱力圖。打通企業、園區、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渠道,形成“昆山市特色專業創新園區”數據一張網,加強數據互通、共享和分析運用。充分發揮數字昆山公共智慧底座的支撐作用,為園區認定、績效評價、安全生產管理等方面提供數據支持,全面賦能園區生產的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設立昆山市推進特色專業創新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解決重大事項,統籌協調各項工作部署,明確工作進度要求。市工信局負責指導各區鎮特色園區規劃編制、考核評價等相關工作;市發改委負責產業布局研究、改革事項統籌協調等相關工作;市科技局負責創新平臺搭建等相關工作;市資規局負責空間規劃編制等相關工作;市商務局負責招商統籌調度等相關工作;其余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同開展相關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部門依據任務分工,圍繞產業、空間、人才、資金、管理等方面加快制定和完善相應的配套政策、專項規劃以及規范標準,為全面推動特色園區發展提供支撐。在人才引進、住房保障、企業服務等方面予以相應的政策傾斜;制定各級市場主體參與特色園區樣板打造工作中的專項政策;各區鎮在園區“二次開發”過渡期安置服務、提供資金扶持、開展改造業務指導與幫扶等方面研究出臺相關支持等措施。
(三)健全考核機制。制定《昆山市推進特色專業創新園區發展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明確責任部門和目標,制定考核和激勵機制,不斷完善工作績效評價標準,將績效評價結果納入全市高質量考核體系。市推進特色專業創新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進行督查考核,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區鎮和不積極配合與服務的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先進單位及個人實行表彰獎勵,推動工作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