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區域創新資源整合的路徑研究
來源:未知 日期:2015-12-24 點擊:次
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實現,關鍵靠協同創新,根本靠創新資源的整合。但京津冀區域創新資源配置嚴重不均,創新人才、創新資金、創新技術等創新要素分布差距巨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等創新主體實力也參差不齊。要想實現京津冀協同創新,必須進行區域創新資源整合模式的創新,并以體制機制改革為支撐,建立完善協同創新的組織機制、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利益分配機制、科技資源共享的保障機制。
京津冀協同發展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實現京津冀的協調發展關鍵靠協同創新,根本靠創新資源的整合。京津冀地區憑借歷史和現實優勢,已發展成為全國乃至全球重要的創新要素聚集地。但是,京津冀地區也存在區域內創新分工格局尚未形成、創新資源共享不足、創新鏈與產業鏈對接融合不充分、區域創新合作機制尚未建立等問題。因此要實現京津冀協同創新發展,必須要促進創新資源在區域內的優化配置,提高區域創新資源的整體利用效率,實現京津冀創新驅動發展。因此,厘清京津冀三地創新資源存量和差距,探究阻礙京津冀協同創新發展的內因,研究提出促進京津冀區域創新資源整合的體制機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京津冀區域創新資源配置現狀分析
綜合來看,一個區域的創新資源主要包括創新要素和創新主體兩個方面。創新要素是指區域的創新投入和創新產出,主要包括各種科技人員、投入的創新資金,以及產出的各種技術。創新主體是指區域內承擔創新任務的載體,如企業、高校、研究機構、科技中介組織等。本研究從創新要素和創新主體兩個方面,對京津冀資源總量及分布情況進行分析,掌握三地創新資源存量的差距。
(一)京津冀創新要素分布現狀
1. 京津冀區域創新人才分布比較。京津冀區域中創新人員的分布存在顯著的不均,河北省創新人才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與北京相比都有較大差距,也遜色于天津,處于全國的中游水平。
從創新人才規模來看,河北總量少、密度低。2013年京津冀研究與試驗發展(R&D)人員總數分別為334 194人、143 667人和136 615人,R&D人員折合全時當量分別為242 175人年、100 219人年和89 546人年(見表1),北京分別是河北的2.45倍和2.70倍,與河北相比在創新人才規模上具有絕對優勢,而天津在人才規模上略大于河北。由于河北省人口總量遠高于京津,所以從創新人才分布密度來看,河北更是嚴重落后于京津,甚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2013年京津冀每萬人中R&D人員數分別為158.0人、97.6人和18.6人,河北僅相當于北京的11.8%、天津的19.1%,僅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36.9)的一半,創新人才嚴重缺乏。
從創新人才質量來看,高層次人才集中在北京,河北最少。2013年京津冀研究與試驗發展(R&D)人員中博士畢業人數分別為60 068人、8 598人和3 998人,北京市擁有人數分別是天津的7倍、河北的15倍、津冀總和的4.8倍。
從三種研究類型投入人員的全時當量來看,京津冀區域創新人員投入主要集中在試驗發展方面,基礎研究投入相對來說是最少的。2013年京津冀區域投入試驗發展人員全時當量比例分別為60.7%、80.5%和80.3%,說明在當前階段,研發人員投入主要是為了獲得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服務等,尤其在津冀。而北京投入基礎研究的人員全時當量最高,達到14.8%,津冀僅有5.7%和5.6%。
2. 京津冀創新資金投入情況比較。從表2可以看出,在科技創新資金投入方面,京津冀區域內部的差距更大。從絕對投入來看,2013年京津冀R&D經費內部支出分別為1 185.1億元、428.1億元和281.9億元,北京的R&D經費內部支出是天津的2.77倍,是河北的4.2倍;從相對投入來看,2013年京津的R&D經費投入強度分別為6.08%和2.98%,全國排名為第1位和第3位,而河北R&D經費投入強度僅為1%,在全國排名為第20位,不到全國平均水平(2.08)的一半,說明北京、天津更加重視科技創新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對科技創新的投入水平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而河北無論是絕對投入還是相對投入都嚴重低于京津,甚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有待加強。
從R&D經費內部支出的來源看,北京市的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主要來源于政府資金,所占比重為57.3%,而天津和河北的經費主要來源于企業資金,所占比重分別為76.9%和84.2%。這進一步說明,北京市政府對科技創新的重視,而天津和河北的科技創新更多依靠企業自主創新。
3. 京津冀區域創新技術分布情況比較。京津冀創新技術擁有量差距很大,但是存在技術互補性。如表3所示,2013年河北國內專利申請授權數為18 186件,不及北京的三分之一,相當于天津的73%;河北省萬人專利授權量為2.5件,不到北京市的十分之一,僅相當于天津的14.7%;河北省技術市場輸出合同數額為31.6億元,僅略高于北京的百分之一、天津市的十分之一。從專利類型來看,京津冀三地申請的專利都集中在實用新型專利上,尤其天津最高,占到了專利總數的75.5%;而發明專利申請授權比重最高的是北京市,達到了33.0%,遠高于津冀;外觀設計專利比重最高的河北省,達到17.3%。由此可見,京津冀區域在三類技術創新上各具比較優勢,如果分工合理,完全可以實現優勢互補,產生“1+1>2”的效果。
(二)京津冀創新主體分布情況
在區域創新體系中,創新主體是具有創新能力和進行創新活動的組織,主要包括政府、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這些不同的創新主體承擔著不同的創新功能。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主要承擔知識創新的功能;企業主要承擔技術創新的功能;中介服務機構主要承擔知識創新成果和技術創新成果轉化以及流動的功能,是創新成果轉化的橋梁和紐帶;政府主要承擔區域創新體系的宏觀調控和維護功能[1]。本報告主要對高等學校、研發機構以及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情況進行對比分析,比較各創新主體在京津冀區域內的分布情況。
1. 京津冀高等學校科技創新活動情況比較。從京津冀高等學校的情況看,北京市高等學校層次高、規模大、經費多、成果轉化率高等特征;天津市高等學校則呈現數量少、經費多、科技產出低等特征;而河北省高等學校的典型特征是數量多、層次低、經費少、科技產出多、成果轉化率低。
以2013年數據為例(如表4所示),從數量上看,河北省高等學校最多,有118所,天津最少55所。但從層次上看,北京市共有8所“985”高校、26所“211”工程學校,天津市有1所“985”高校,3所“211”工程學校,河北省沒有“985”高校,僅有1所“211”工程學校。從創新資源規模上看,京津冀平均每所高校投入的R&D人員全時當量分別為360.9人年、197.0人年和73.4人年,北京是天津的1.8倍、河北的4.9倍。從經費投入上看,天津市R&D人員人均經費占有額最高,達到46.9元,北京市略低,河北省最低,僅有11.8元,僅相當于天津的四分之一。從科技產出來看,河北省R&D人員人均發表科技論文數量最多,達到3.58篇,但科技成果轉化率最低,R&D人員人均專利申請數僅有0.15件,不到北京的五分之一,北京市與河北恰好相反,人均發表論文不多,但是專利申請最多,天津居中。
2. 京津冀研發機構科技創新活動情況比較。京津冀區域的研發機構主要在北京市,擁有研發機構380家,占到了京津冀區域總數的74%,天津最少,僅有58家。從創新資源規模上看,北京的研發機構也是最大的,如表5所示,2013年京津冀平均每所高校投入的R&D人員全時當量分別為253.3人年、147.8人年和98.9人年。從經費投入上看,北京市研發機構R&D人員人均經費占有額最高,達到62.6元,天津市略低(48.6元),河北省最低,僅有34.6元。從科技產出來看,三地研發機構都低于高等學校,北京市研發機構R&D人員人均發表科技論文數量最多,達到0.54篇,R&D人員人均專利申請數為0.11件,也是最高的,天津和河北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3. 京津冀高技術產業企業科技創新活動情況比較。如表6所示,京津冀地區高技術產業企業數量差距不大,分別為782個、585個、504個,北京市高技術企業中的R&D機構數最多,有250個,天津和河北差不多,只有北京的一半左右。但是無論是高技術企業數還是R&D機構數,京津冀三地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說明京津冀區域中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還沒有充分發揮。從高技術企業的科技產出來看,依然是北京最具有優勢,而河北省最弱。
二、京津冀創新資源整合的模式選擇及創新
《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力爭到2017年,京津冀科技創新中心地位進一步強化,區域協同創新能力和創新成果轉化率明顯提升,區域科技功能分工明確,產業鏈與創新鏈高效銜接,創新要素有效流動與共享,創新驅動發展局面初步形成。但是從京津冀區域創新資源配置嚴重不均的具體情況來看,原有的區域創新資源整合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階段發展需求,必須進行新模式的探索。可供選擇的模式有以下幾種:
1. 建立京津冀大型儀器設備共享聯盟。將聯盟內的大型科學儀器由原來的“點對點”服務擴展到“點對面”,既可以提高現有大型儀器設備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還可以提升對企業創新發展、產業集群提升的支撐能力。
2. 建立京津冀科技情報資源共享聯盟。京津冀大學、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眾多,建立京津冀科技情報資源共享聯盟,一方面可以優化配置和提高原有科技情報資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重復性購置,節約資金。
3. 建立京津冀科技專家信息服務網。面向京津冀企業、市縣,以服務技術創新需求為重點,建立統一的科技專家資源服務信息網絡,優化配置京津冀區域人才資源,提升人才支撐創新發展的能力。
4. 建立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是一種比較穩定的聯合技術研發模式,組成方包括企業、大學、科研機構、科技中介等。從京津冀協同創新來看,可以通過大力發展聯接京津冀、分工協作的技術創新聯盟,充分發揮京津冀企業、科研機構、大學、科技中介等各自優勢,形成緊密型的技術創新共同體,提升區域技術創新能力。
5. 建立技術創新平臺聯盟。包括聯合建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創新平臺,聯合的主體可以是大學、科研機構、大型企業、中介等。這種方式主要是針對破解產業發展中的技術瓶頸和共性技術,發揮各自的人才、產業、信息等優勢,聯合共建各類載體與平臺,提升創新驅動發展能力。
6. 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試驗區。主要針對北京新科技創新資源豐富、知識創造力能力強、科技成果很多,通過科技成果在津冀孵化、轉化和產業化,形成北京研發、周邊轉化的鏈條,提高創新效率和產出效益。
三、促進京津冀區域創新資源整合的對策建議
京津冀區域創新資源整合應堅持“創新機制、盤活存量、整合完善、開放服務”的方針,以促進創新資源合理配置、開放共享、高效利用為主線,以模式創新為切入點,以體制機制改革為支撐,充分依靠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推動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設施和數據文獻資源開放共享為重點,打破行政區劃,從政策措施和體制機制等方面探索新突破。
1. 建立京津冀協同創新的組織機制。一是建立中央政府牽頭的協同創新委員會。在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下設立由國務院牽頭、國家相關部門參與、京津冀三方參加的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及時解決區域協同創新中的重大問題,出臺促進政策協同文件。二是建立區域科技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京津冀三方主管科技的副省級領導任組長,京津冀三方科技部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研究制定協同創新政策制定出臺相關問題。成立由三方和涉及相關部門(包括科技、質監、食品安監、文化、宣傳、出入境等)的聯席會議,及時解決在大型儀器設備共享、新科技情報資源共享、創新人才流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2. 建立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利益分配機制。利益分配問題是合作創新的核心問題,通過打破傳統的利益分配制度、實現區域內整體利益的共享,是京津冀區域合作的根本驅動力[2]。建立區域內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激勵、評價、監督、績效考核機制。一是采取以獎代補、無償資助、雙向補助和后補助、政府采購等多種方式,對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成效顯著的管理單位和各類科技平臺、創新基地給予獎勵補助支持,并在科技資源新增配置方面給予傾斜。二是兩市一省科研機構、創新企業異地使用大型科研儀器設備,享受兩地政府的共同補貼,提高科研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率。三是通過無償公益性服務和有償增值服務相結合等方式,探索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市場化機制,完善共享服務定價機制和合同制度。四是以共享服務的質量、數量和效率為核心,圍繞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科技支撐效果評價科技資源共享成效,并將其作為運行績效評價的重要指標,引導各類科技平臺和創新基地加大開放共享力度。五是探索實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法人責任制,將科技資源利用和共享情況列入科技資源管理單位及其負責人工作績效考核范圍。建立科技資源利用及共享情況公示制度,加強服務質量的全過程在線監控,建立服務效果反饋和投資機制。
3. 完善科技資源共享的保障機制。一是建立京津冀協同創新政策聯動報告制度,三地出臺的創新政策需要事先經過聯席會議通氣,以推動三地政策的協同性。二是設立京津冀協同創新專項資金,面向京津冀三地的大學、科研機構等組織招標,每年篩選確定一批協同創新重大項目或任務予以支持。各地區可單獨設立京津冀協同創新專項資金,支持京津冀協同創新項目。三是建立三地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平臺、科技成果等互認制度。四是制定相應的法規,保障某些科技資源在特定條件下的共享共用。如日本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特定尖端大型研究設施共同利用的法律》、《關于促進特定放射光設施共同利用的法律》等,以此解決科技資源分散封閉、使用效率低下以及單獨借助市場機制配置資源可能導致的“市場失靈”問題,使科技資源在共享共用過程中有蹤可循、有法可依。
4. 聯合培育和壯大企業技術創新主體。一是聯合打造一批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推動京津冀區域內企業與高校和科研機構廣泛開展產學研合作。二是以企業為主體,支持中關村示范區、濱海新區與區域內科技園區、科研基地共建一批集教育、科研、技術轉移轉化與孵化等功能于一體的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和示范區。三是圍繞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物聯網、云計算等重點領域,支持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主體實施一批跨區域重大科技創新應用示范工程。鼓勵示范區企業創制國家、國際標準,提升示范區企業競爭力。
5. 加快科技人才培養與交流。人才是最重要的創新要素,人才問題是京津冀科技創新發展的重點問題。結合京津冀產業轉移和功能疏解整體部署,要加強科技創新人才的培養與流動。一是搭建區域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臺,培養職業化的技術經紀人、專利代理人,推行外籍高端人才綠卡制度,加強科技人才和科技管理人員聯合培養與交流合作。二是推進職稱、人事檔案管理、社會保障等區域科技人才制度銜接,健全跨區域人才多向流動機制,推動首都高端科技人才到津冀開展創新創業。三是建立區域人力資源開發孵化基地,組建人力資源市場、人才協調中心、人才政策服務中心和高級人才運營中心等。四是加大“千人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在河北的實施力度,吸引和培養一批高端創新人才向河北流動,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長和集聚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