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現有電子信息企業做大做強的意見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11-04 點擊:次
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
關于支持現有電子信息企業做大做強的意見
為確保“十四五”期間實現千億級電子信息產業集群發展目標,支持現有電子信息企業做大做強,實現裂變式增長,打造全國知名的數字經濟小鎮,特制定本意見。
一、固定資產投資補助
(一)新改擴建補助。利用自有資金實施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含)—2000萬元的,按照企業竣工決算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補助;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按照企業竣工決算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補助;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含)—1億元的,按照企業竣工決算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5%補助;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以上的,按照企業竣工決算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3%補助。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00萬元。
(二)租房補貼。企業為擴大生產規模新租賃生產車間、倉儲庫房的,對新增部分按照不高于市場價格連續五年給予50%房租補貼。
二、固定資產投資貸款貼息支持
對實施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貸款給予貼息支持,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含)—2000萬元的,給予100%貼息支持,最高貼息5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給予80%貼息支持,最高貼息2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含)—1億元的,給予60%貼息支持,最高貼息4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50%貼息支持,最高貼息1000萬元。貸款利率低于基準利率的,按實際利率給予貼息;貸款利率高于基準利率的,按基準利率給予貼息,貼息年限不超過3年,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貼息1000萬元。
三、科技創新提升支持
(一)研發投入補貼。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現高質量發展。年銷售收入增長20%(含)以上,且年度研發投入1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實際研發投入的10%補貼,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300萬元。
(二)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支持。通過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新型研發機構、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創新中心、國家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國家工業設計中心、國家工業設計創意園區認定驗收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通過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省級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省級技術創新聯盟、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工業設計創意園區認定驗收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通過石家莊市技術創新中心、石家莊市工業設計中心、石家莊市工業設計創意園區、石家莊市技術創新聯盟認定驗收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三)知識產權購買補貼。鼓勵企業引進知識產權(含軟件著作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對引進知識產權擴大再生產且年銷售收入增長20%(含)以上的,按照引進知識產權費用(不高于市場價格)的10%補貼,每件知識產權最高補貼50萬元,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四)自主獲得知識產權(不含購買)支持。凡獲得軟件著作權的,每件資助500元。凡授權國內發明專利的,每件資助3000元;凡授權國內實用新型專利的,每件資助1000元;凡授權國內外觀設計的專利每件資助500元。凡授權國外發明專利的,每件資助5000元。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資助100萬元。
四、鼓勵企業跨越式發展
對年度地方財政留成(扣除退稅部分)增速較大的企業給予獎勵。增速30%(含)—50%的,按照其年度地方財政留成增長部分的30%獎勵;增速50%(含)以上的,按照其年度地方財政留成增長部分的50%獎勵。每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
五、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支持
(一)產業引導基金支持。組建產業引導基金,重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優先對其進行股權投資。根據企業成長情況,政府投資部分3年內退出,只享受同期貸款收益,不再享受其他收益。
(二)科技企業擔保貸款風險補償。鼓勵銀行、擔保、保險、金融租賃、信托等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融資支持力度,對金融機構向轄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經營周轉類貸款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產生的實際損失,財政按照實際損失部分的10%—15%給予補貼。
六、鼓勵上下游企業落戶
鼓勵企業開展產業鏈招商、以商招商,任選以下一種方式一次性獎勵引薦企業:一是按照新引進企業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地方財政留成的10%獎勵;二是按照新引進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具體為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含)—2000萬元的,按照企業竣工決算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獎勵;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按照企業竣工決算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獎勵;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含)—1億元的,按照企業竣工決算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5%獎勵;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的,按照企業竣工決算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3%獎勵。每引進一家企業,最高獎勵引薦企業1000萬元,獎勵資金只能用于引薦企業擴大再生產。
七、深化區域經濟內循環
1.對鹿泉區內電子信息企業自主創新研發產品,政府要先行先試、積極推廣應用,納入政府采購目錄予以購買。
2.采購鹿泉區內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自主創新研發產品用于本企業生產,且與同一企業年交易額在5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實際交易金額的1%獎勵采購企業,每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
八、鼓勵企業上市發展
(一)掛牌上市獎勵。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到境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參照《鹿泉區鼓勵和扶持企業上市工作實施意見》(鹿政函〔2018〕14號)給予獎勵。
(二)并購獎勵。企業為融資擴大生產規模被上市公司并購,并購交易額5000萬元(含)—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被并購企業200萬元;并購交易額1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被并購企業300萬元。
(三)股權轉讓獎勵。企業在上市或重組過程中,股東團隊當年因股權轉讓產生的鹿泉區區級貢獻合計在100萬元(含)—1000萬元的,按其股權轉讓對鹿泉區區級貢獻的50%分兩年給予獎勵;股東團隊當年因股權轉讓產生的鹿泉區區級貢獻合計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股權轉讓對鹿泉區區級貢獻的60%分三年給予獎勵;股權轉讓所得用于在鹿泉區再投資且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30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股權轉讓對鹿泉區區級貢獻的70%分三年給予獎勵。
九、鼓勵發展外向型經濟
(一)出口自營企業獎勵。參照《河北鹿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大力引進培育人才的若干意見(試行)》(鹿開管〔2018〕30號)規定,對年出口規模在1000萬美元以上企業的經營者或主要人才給予獎勵,具體標準為:2000萬美元以下的部分,每1美元獎0.02元;2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的部分,每1美元獎0.04元;3000萬美元以上至5000萬美元的部分,每1美元獎0.05元;5000萬美元以上的部分,每1美元獎0.06元。每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
(二)出口代理企業獎勵。年出口規模累計達3000萬美元以上的,每出口1美元,獎勵企業經營者或企業主要人才0.01元,每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
(三)運輸費用補貼。采用陸路、海路物流方式運輸出口貨物的,每個40尺標準集裝箱補貼2000元,每個20尺標準集裝箱補貼1000元,不足一個標準集裝箱的按照貨物立方占比補貼。采取航空物流方式運輸出口貨物的,每公斤補貼30元,實際單位公斤運費低于補貼標準的按照實際單位公斤運費補貼。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四)拓展海外業務補貼。鼓勵企業融入“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國際競爭力,按照展位費、廣告費、樣品費年度新增部分的50%補貼,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五)出口信用保費補貼。對獲得省、市出口信用保費扶持且年度出口額在100萬美元(含)以上,并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按照其實際繳納保費的50%補貼,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當年獲得各級財政資助總額不超過其實際繳納保費。
十、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
(一)人才招錄補助。新項目落地或企業擴建擴產需招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的,與新招聘人員簽訂一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社保滿一年(以新繳納養老保險或外地轉移養老保險為準)的,每招聘一人給予企業500元補助。
(二)生活補貼。參照《石家莊市鹿泉區建立服務人才發展綠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鹿辦字〔2017〕24號)、《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才綠卡(C卡)管理辦法(試行)》(鹿字〔2017〕41號)、《石家莊市鹿泉區高層次人才獎勵暫行辦法》(鹿政辦函〔2018〕9號)、《河北鹿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大力引進培育人才的若干意見(試行)》(鹿開管〔2018〕30號),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生活補貼,同時符合上述補貼標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
(三)參照《河北鹿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大力引進培育人才的若干意見(試行)》(鹿開管〔2018〕30號),對符合條件企業的高管團隊及主要技術人員給予人才獎勵,獎勵額度為其對鹿泉區區級貢獻的50%,每人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四)對企業高層次管理、技術人才,優先安排人才公寓;對企業本科及以上員工,優先安排職工宿舍、公租房。
(五)租房補貼。參照《石家莊市鹿泉區建立服務人才發展綠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鹿辦字〔2017〕24號)、《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才綠卡(C卡)管理辦法(試行)》(鹿字〔2017〕41號)、《石家莊市鹿泉區高層次人才獎勵暫行辦法》(鹿政辦函〔2018〕9號)、《石家莊市鹿泉區關于人才住房保障貨幣化補助發放實施辦法(試行)》(〔2020〕-48),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租房補貼,同時符合上述補貼標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
(六)購房補貼。參照《石家莊市鹿泉區高層次人才獎勵暫行辦法》(鹿政辦函〔2018〕9號)、《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才綠卡(C卡)管理辦法(試行)》(鹿字〔2017〕41號)、《石家莊市鹿泉區建立服務人才發展綠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鹿辦字〔2017〕24號)、《石家莊市鹿泉區關于人才住房保障貨幣化補助發放實施辦法(試行)》(〔2020〕-48),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購房補貼,同時符合上述補貼標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
十一、附則
1.鹿泉區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億元專項資金,列入鹿泉區財政預算,用于本意見所涉及的所有資金支出。
2.本意見適用于在鹿泉區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的電子信息企業。
3.申請享受本意見獎補的企業應守法經營、誠實守信、履行社會責任,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當年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
4.本意見與鹿泉區、開發區現有政策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5.原則上,本意見獎補總額以企業年度區級貢獻為限,區級貢獻、地方財政留成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扣除退稅部分的鹿泉區地方留成部分。獎補單位“元”指人民幣。
6.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在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如國家、河北省出臺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本意見由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鹿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