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西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未知 日期:2019-06-28 點擊:次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5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會議精神,切實組織做好我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編制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從更高層次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首要戰略,把握時代特征,強化戰略思維,統一規劃體系,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發展規劃的戰略導向作用,為全面建設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共繪新時代江西物華天寶人杰地靈新畫卷提供可靠的規劃保障和科學的政策指引。
(二)編制原則。
1.堅持全面謀劃與突出重點相協調。既要全面統籌經濟社會各領域各方面,推動全省整體發展,又要適應所處發展階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整合資源,集中攻關。
2.堅持戰略性與操作性相統一。既要加強對未來五年甚至更長遠的發展謀劃,增強規劃宏觀性、戰略性、指導性,又要突出規劃的針對性和約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實、易評估。
3.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既要發揮好政府部門編制規劃的主導作用,又要堅持開門搞規劃,充分聽取和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增強規劃編制的科學性、民主性,提高規劃工作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圍繞建立全省“十四五”規劃體系,協調組織和統籌推進省市縣規劃綱要、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
(一)編制省發展規劃(規劃綱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從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入手,明確“十四五”時期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戰略任務、重大政策和重點項目。省發展規劃是全省各級各類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配合)
(二)編制專項規劃。圍繞細化和落實省發展規劃對特定領域提出的戰略任務,在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且需要政府發揮作用的市場失靈領域編制一批省級“十四五”專項規劃。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編制目錄清單,報省政府審定后實施。(省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綜合協調)
(三)編制區域規劃。以省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地區、跨行政區且經濟社會活動聯系緊密的連片區域以及承擔重大戰略任務的特定區域為對象,以貫徹實施重大區域戰略、協調解決跨行政區重大問題為重點,編制若干區域規劃。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有關部門和相關設區市政府研究提出編制目錄清單,報省政府審定后實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相關部門配合)
(四)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省級國土空間規劃以全省空間治理和空間結構優化為主要內容,細化落實省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聚焦空間開發強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線落地,并以此為載體統籌協調各類空間管控手段。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研究提出編制目錄清單,報省政府審定后實施。(省自然資源廳牽頭,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相關部門配合)
(五)編制市縣規劃。市縣政府按照全省規劃編制工作的總體部署,組織編制本地“十四五”規劃。市縣規劃依據省發展規劃制定,既要加強與省發展規劃和省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又要結合市縣實際,突出當地特色。(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發展改革委協調指導)
三、工作階段和時間安排
參照國家總體安排,全省“十四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分為前期研究、形成綱要框架、起草和征求意見、論證報批四個階段。
(一)前期研究階段(2019年5月-2020年2月)。
1.動員部署。召開全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會議,貫徹落實全國“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2019年5月底前完成)
2.開展課題研究。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機構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前瞻性、關鍵性、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集中攻關。全局性、綜合性課題采取定向委托方式,交由有關研究機構承擔;應用性、對策性課題采用公開遴選方式,選擇有關研究機構開展課題研究。省有關部門可結合基本思路研究和專項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另行組織開展課題研究。(2019年5月啟動,8月提交中期成果,11月上旬前結題)
3.提出重大事項。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研究提出納入全省“十四五”規劃基本思路的重點內容,報省發展改革委匯總。(2019年7月底前省發展改革委將重點內容的初步考慮報國家發展改革委;10月底前將重點內容最終稿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4.起草規劃基本思路。省政府各部門從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出發,研究提出行業(領域)“十四五”規劃基本思路,2019年11月底前報省發展改革委。省發展改革委匯總并與國家銜接后,研究提出我省“十四五”規劃基本思路。(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二)形成綱要框架階段(2020年3月-省委“十四五”規劃建議出臺前)。
1.開展規劃調研。各設區市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和部門職責,可采用與課題承擔單位聯合調研的方式,就“十四五”規劃重大目標、重大任務、重大項目和重大政策等開展調研,形成調研報告后報省發展改革委匯總。(2020年4月底前完成)
2.開展建言獻策和大數據分析。通過網絡問卷調查或在新聞媒體開設活動專欄等方式開展建言獻策活動,征詢社會公眾意見建議。利用大數據資源及手段,針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的重大問題開展監測分析和專題研究,為科學研判形勢、制定重大政策提供支持。(2020年4月至9月)
3.研究論證重大工程項目。圍繞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研究提出一批新時代重大標志性工程和重點民生項目。(2020年4月至9月)
4.起草省“十四五”規劃綱要框架。在規劃基本思路的基礎上,研究起草“十四五”規劃綱要框架。(2020年4月至10月)
5.召開省“十四五”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專家對全省“十四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的意見建議,討論“十四五”規劃綱要框架提綱。(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三)起草和征求意見階段(省委“十四五”規劃建議出臺后-2020年12月)。
1.起草綱要草案。根據省委“十四五”規劃建議,對綱要框架進行完善充實,形成規劃綱要草案。(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2.征求社會各階層、各界別人士意見。廣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企業家和群眾團體意見建議。(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3.修改完善。充分吸納各方面意見并與國家規劃綱要草案銜接后,對規劃綱要進行修改完善。(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論證報批階段(2020年12月-2021年全省“兩會”召開前)。
1.召開省“十四五”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對規劃綱要草案進行論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報請省委、省政府研究審議全省“十四五”規劃綱要草案。(2021年全省“兩會”召開前)
3.按照省委、省政府審議意見修改完善后,經報國家發展改革委銜接,提請省人大審議規劃綱要草案。(2021年全省“兩會”召開前)
省“十四五”重點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原則上與規劃綱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編制,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臺。市縣規劃綱要編制要基本與省“十四五”規劃綱要同步,2021年上半年報同級人大審議后發布,并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推進全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協調解決規劃編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同時,具體承擔省發展規劃和省級區域規劃編制工作。省有關部門是省級專項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責任主體,在規劃編制過程中,要細化落實省發展規劃對重點領域和空間治理發展戰略、重點任務、重大舉措等要求,切實強化專項規劃的支撐作用和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作用。省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緊密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市縣政府是本地“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抓緊啟動編制工作,加強與省級各類規劃的銜接,做到上下聯動、左右協同。
(二)組建工作專班。
以省發展改革委為主,適當從設區市、省有關部門、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抽調精干人員,組成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專班,實行集中辦公,具體承擔規劃綱要編制任務。此外,邀請省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組成“十四五”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為規劃編制提供咨詢、論證等智力支持。
(三)落實人員經費。
各地、各部門要相應制定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落實工作專班,組建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實的規劃編制隊伍。各級“十四五”規劃(含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課題研究等工作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