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11-11 點擊:次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0月9日
甘肅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
為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文件要求,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目前,全省設地級市12個、縣級市5個,建制鎮892個(包括縣城64個)。“十三五”以來,全省城鎮體系進一步完善,城鎮在國土空間上的分布逐步加密,城鎮化進程呈現良好發展態勢。
城鎮化水平穩步提升。2020年,全省城市和縣城建設用地面積分別達到910平方千米和500平方千米,城鎮常住人口達到1306.73萬人,2020年比2010年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6.11個百分點,城鎮化率達到52.23%。城鎮聚集人口和產業的能力逐步增強,城鎮化水平增速快于全國。
產業支撐能力逐步增強。城市傳統產業改造步伐明顯加快,石化通用裝備、數控機床、電工電器制造、醫藥等傳統產業對城市發展支撐作用不斷提升。新能源、新材料產業蓬勃興起,有力帶動了城鎮化建設。城市新興產業加快培育,航空裝備、海洋工程裝備、智能制造、新能源設備等領域創新成果顯著,促進了新型城鎮化可持續發展。商業貿易、倉儲物流、電子商務、旅游文化等服務業較快發展,為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創造了更好條件。
城市群建設積極推進。聯合青海省共同推進蘭州—西寧城市群建設,聯合陜西省、山西省加快推動關中平原城市群建設,實施了一批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項目和產業合作項目,兩大城市群對人口和經濟的集聚能力顯著增強。
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顯著改善。2020年全省人均城市道路面積達到18平方米,居民人均用電量達到380千瓦時,城鎮供水和燃氣普及率分別達到98%和92%,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6.4%和100%。城鎮家庭寬帶入戶率達到91%,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0.5%。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支撐能力顯著增強。
體制機制改革逐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提速,全面放開落戶限制,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住房保障和子女義務教育納入了各級政府公益性投入保障范圍。
城鎮綜合治理體系日趨完善。加強空間規劃管理,規范了城鎮空間開發秩序。開展新型城鎮化建設試點和縣城補短板試點,積極創建文明城市、智慧城市、綠色城市、海綿城市。加強交通、治安、防災、環境、衛生等綜合治理,提高了城市品質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同時,甘肅城鎮化發展質量亟待提升。2020年全省城鎮化水平滯后全國11.7個百分點,滯后周邊省區4個百分點左右。大中城市偏少、功能不夠完善,小城市和縣城集聚人口和產業的能力較弱,人口集聚慢于城市空間擴張。公共服務資源配置不均衡、設施供給不足。區域城鎮化差異化明顯,河西地區城鎮化率遠遠高于隴東南地區。資源環境支撐能力較弱,發展韌性和抗風險能力不強。城市治理能力不足,基層社會治理能力薄弱等。這些問題和矛盾必須高度重視并著力解決。
(二)發展趨勢。
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深入推進,我省城鎮化將表現出新的趨勢性特征。
發展動力依然強勁。全省總體上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城鎮化發展空間足,發展潛力大,發展動力強,大量農業人口向城鎮集聚,城鎮化將為全省經濟增長提供持續動力。
空間布局逐步優化。隨著黃河沿岸、河西走廊和隴東南三個城鎮帶建設和多個城市組團發展,城鎮空間逐步拓展,城鎮體系趨于完善。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功能進一步顯現,一批中小城市成長為大中城市,小城市和縣城綜合實力提高。
發展方式積極轉變。城鎮居民對優質公共服務、生活環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長,推動城市從經濟導向更多轉向生產生活生態多元化發展。城市開發邊界趨于穩定,城鎮建設由增量擴張轉向緊湊精致方向發展。城市更新加快推進。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強化,推動城市生產生活方式加快向綠色低碳轉型。
分化發展趨勢明顯。區域中心城市人口集聚能力將進一步增強,部分小城市和建制鎮人口將繼續收縮,城鎮分化趨勢加劇。資源型城鎮需要加快接續產業培育,以農副產品加工、建材生產、商貿流通為主的城鎮需要大力培育新興產業,形成特色產業體系。
城鄉融合發展步伐加快。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趨勢更加明顯,城鄉生產要素雙向自由流動和跨界配置逐步順暢,城市人才、工商資本和金融資本入鄉投資逐步成為常態,城鄉資源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將不斷縮小。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為主線,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深入實施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持續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積極構建蘭州—西寧城市群、關中平原城市群,完善城鎮體系,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提高城鎮人口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提升城市建設與治理現代化水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共享發展成果。把人的發展放在城鎮化建設的核心地位,營造和維護公平的發展環境,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堅持“四化”同步,實現協調發展。推進信息化、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良性互動和深度融合。培育現代產業體系,擴大勞動就業渠道,提高城鎮聚集人口功能。加快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流動,形成以工促農、城鄉融合發展新局面。
——堅持集約高效,優化空間布局。強化規劃引領,依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實基礎和發展潛力,科學規劃城鎮規模,合理劃定開發邊界,促進資源節約利用,著力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甘肅特色。在城鎮規劃、設計和建設中,促進自然景觀、歷史文化和現代文明相結合,創新城鎮發展模式。保護文化遺產、風景名勝,體現地方特色、民族風情和文化脈絡,開展創新城市、智慧城市、綠色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和韌性城市建設。
——堅持分類指導,扎實有序推進。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城鎮發展現狀,科學確定規劃目標和重點任務,分類分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構建城鎮帶和都市圈,支持組團發展,形成大中小城市協調、功能互補、結構合理的城鎮體系。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
——全省城鎮化建設水平顯著提高,有效縮小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常住城鎮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8%以上。城鎮體系不斷優化,蘭州—西寧城市群、關中平原城市群建設順利推進,蘭州等區域中心城市綜合功能進一步提高,“一核兩副中心”城市建設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品質不斷提升,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黃河沿岸、河西走廊和隴東南三個城鎮帶發展壯大,蘭白都市圈和酒泉—嘉峪關等相關城市組團發展取得顯著進展。
——綜合實力進一步增強,基本建立起現代產業體系。城鎮創新活力、創新實力進一步提升,城鎮特色產業體系有效構建,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提高,城鎮居民收入大幅增長。城鎮每年新增就業30萬人左右。
——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改善,城鎮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服務更加便利,住房、教育、醫療、文體、社會保障供給更加有力。發展模式不斷創新,城鎮治理取得新的進展,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資源環境條件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城鎮建成區面積有序增加,城鎮人口疏密適度。城市建成區綠化面積顯著增加,污水、生活垃圾全面得到處理和資源化再利用。節能環保技術得到普及,空氣質量繼續好轉,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37%,城鎮環境更加宜居。
到2035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0%左右,城鎮體系更加完善,城鎮綜合承載能力顯著增強,城鎮功能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城市治理能力顯著提高,居民福祉水平進一步提高,新型城鎮化建設目標基本實現。
三、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一)全面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市。
1.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省城鎮落戶不設任何限制,簡化戶籍遷移手續,促進各類人員順暢流動,引導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等重點人群落戶城鎮,實現城鎮人口服務管理由戶籍人口為主向常住人口轉變。
2.維護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權益。積極推進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以退出上述權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條件。支持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積極探索建立健全農戶“三權”市場化退出機制和配套政策。
(二)加快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1.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發揮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的主體作用,建立健全本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和定期評估調整機制。探索建立居住證與身份證功能銜接并軌路徑,穩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由常住地供給,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2.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健全覆蓋城鄉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充分利用東西部協作機制,加強勞動力跨區域精準對接,提高勞務輸轉質量。推動農業轉移人口與城鎮戶籍勞動者享有公平的就業機會、職業發展機會,保障勞動者同工同酬。探索建立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保障機制。
3.提升教育醫療保障能力。保障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入園,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全部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范圍。根據城鎮轄區人口增長態勢,科學規劃學校布局,核定教師編制,著力解決大班額問題。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提供健康教育、婦幼保健、預防接種、疫病防控、計劃生育等公共衛生服務。把農業轉移人口中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和養老服務范圍。
4.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放寬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就業人員參保條件,實現社會保險法定人群全覆蓋。積極推進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加快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推進社保轉移接續,完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體系。
5.拓寬城鎮住房保障渠道。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為主體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推動城市政府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實行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并舉。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探索建立新市民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機制,擴大制度覆蓋面,增強制度普惠性,逐步實現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與本地戶籍居民在保障房申請條件和審核流程等方面一視同仁。
(三)提升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
1.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勞動技能。結合農業轉移人口多元化需求,靈活開展不同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就業競爭力。實施農業轉移就業勞動者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強化企業主體作用,持續大規模開展面向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開展建筑、家政、護理等傳統優勢技能培訓和新業態技能培訓,拓展農業轉移人口就業面。
2.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加強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優化農業轉移人口公共服務,支持參與社區治理。充分發揮社區社會融合功能,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居民互動,開展各類社區活動,吸引和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參與,引導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居民融合。
3.營造開放包容的城市文化。加強對農業轉移人口權益保護和人文關懷,加強科普宣傳教育,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科學文化和文明素質。開展關愛農業轉移人口行動,積極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參加各類社團。
(四)健全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機制。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的支持力度,將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村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相掛鉤,依據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各類城鎮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激勵城鎮吸納人口。探索省內建設用地指標跨地區調劑制度,著力推動省內跨地區轉移人口帶土地進城機制。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承擔相關成本。鼓勵人員編制、建設資金等資源向落戶人口集中地區傾斜。
四、優化城鎮發展布局
順應經濟發展和人口流動規律,優化國土空間布局,打造以西隴海—蘭新線為主軸,以蘭州為中心、省內其他市州城區為支撐、多個市縣城區為節點的新型城鎮化發展格局。積極構建以西隴海—蘭新線為橫軸,以黃河沿岸城鎮帶、隴東南城鎮帶為縱軸,蘭白、酒嘉、張掖、金武、天成和平慶等多個城市組團為重點的“一橫兩縱多組團”發展格局。以縱軸和橫軸交匯的蘭白都市圈和天水都市圈為樞紐,依托高效快捷的交通干線將河西走廊、黃河沿岸和隴東南三個城鎮帶連結起來,增強城鎮地區人口和產業承載能力。以城市群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主體形態,加快形成以蘭州—白銀都市圈為核心、天水和酒泉—嘉峪關為副中心的“一核兩副中心”為引領的城市建設格局,促進城市群、城鎮帶和都市圈有機聯動,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